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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对企业、医院等提供信贷支持对疫情涉及特定人员实行征信保护

发布日期:2020/2/7 11:38:14 浏览:219

来源时间为:2020-02-06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2月2日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出台17项举措,进一步强化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

在疫情防控期间,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将会同沈阳市发改委、信息化局对防疫骨干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全市15家防疫产品生产企业投产经营做好金融服务保障。加强总行专项再贷款资金的管理工作,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引导商业银行高效使用政策资金,降低相关领域企业融资成本。配合财政部门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

在疫情防控期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医疗器械用具和相关试剂、药品、消杀化学物等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对相关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服务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人民银行将加大窗口指导力度,对违背上述要求的商业银行将及时进行约谈。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领域和地区的融资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在受到交通管制的地区,要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在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尽快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继续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继续推广“税信贷”等创新融资产品,为社会提供低成本、低风险、高效率、及时的资金支持。

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商业银行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建立银行账户防疫“绿色通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做好与防控疫情相关的银行账户服务工作,简化开户流程,加快业务办理。要积极开辟捐款“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款项第一时间到达指定收款人账户。减免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防控疫情相关款项汇划费用。鼓励清算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向慈善机构账户或疫区专用账户的转账汇款业务、对疫区的取现业务减免服务手续费。

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疫情住院治疗或隔离、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的相关逾期记录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辖内接入机构要积极做好因疫情引发的征信异议处理工作,妥善处理相关异议和投诉。结合实际情况探索通过电话咨询和EMS邮寄等方式开展异议处理、信息主体声明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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