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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合格名单的通知-沈阳公司起名测试

发布日期:2016/1/14 5:29:23 浏览:359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为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我市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沈阳(www。z024。cn)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农经委等部门在区县(市)推荐、实地考察、材料审核、专家评估组认定评价的基础上,经过综合考核评审,认定沈阳福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为我市第十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第二、四、六、八批认定的29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运行监测合格,可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述相关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此次公布的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有效期3年,即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附件:1.沈阳市第十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2.运行监测合格的第二、四、六、八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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