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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国际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专项核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6/3/9 5:54:16 浏览:770

存在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

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情形。

经核查,大连国际报告期内房地产项目中,由大连中盈万泰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开发拟建项目大连“纪念街”项目位于大连市西岗区纪念街,土地面积约2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7,800平方米,项目规划用途为住宅、配套公建。

根据2014年6月27日大连中盈万泰置业有限公司与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

局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2016年2月26日大连中盈万泰置业有限公司与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双方约定该项目的开工日期为2016年6月23日之前,竣工日期为2019

年6月22日。

根据上述土地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合同,以及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大连市规划局及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分别出具的《证明》,并经核查大连国际提供的资料和说明,检索查询国土资源部(以下简称“国土部”)和各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网站,实地查看项目开发建设情况以及访谈相关负责人,结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连翰博投资有限公司的承诺,中德证券认为报告期内,除上述情况外,大连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均不存在收到《闲置土地认定书》、《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等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土地闲置、征缴土地闲置费、收回土地的情形,不存在应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情形。

(二)关于大连国际是否存在炒地行为的核查本项核查的内容为:大连国际是否存在项目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不含土地价款)而转让土地及开发项目的情形。

经核查大连国际提供的资料和说明,检索查询国土部和各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网站,实地查看项目开发建设情况以及访谈相关负责人,结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连翰博投资有限公司的承诺,中德证券认为报告期内,大连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未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述条件下转让土地使用权等炒地行为。

(三)关于大连国际是否存在捂盘惜售行为的核查

本项核查的内容为:大连国际是否存在在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未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的情形。

经核查大连国际提供的资料和说明,检索查询住建部和各销售项目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网站,实地查看销售项目的销售情况以及访谈相关负责人,结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连翰博投资有限公司的承诺,中德证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具备销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在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后,均能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不存在捂盘惜售的行为。

(四)关于大连国际是否存在哄抬房价行为的核查

本项核查的内容为:大连国际是否存在未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

房一价规定,未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以及存在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签订虚假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

经核查大连国际提供的资料和说明,检索查询住建部和各销售项目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网站,实地查看销售项目的销售情况以及访谈相关负责人,结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连翰博投资有限公司的承诺,中德证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取得预售许可证具备销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均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

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不存在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签订虚假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等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关于大连国际报告期内是否受到过行政处罚及正在被(立案)调查情况的核查

已检索查询国土部、住建部和大连国际各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房屋管理部门网站,访谈相关负责人,结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连翰博投资有限公司的承诺,中德证券认为报告期内,大连国际未受到过国土资源及房屋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不存在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五、核查结论综上所述,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报告期内,大连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已完工、在售在建及拟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均不存在《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及《监管政策》关于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责任编辑:cnfol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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