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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4/28 10:56:02 浏览:1340

期投资对现有的供热装备、管网进行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预计支出累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虽然公司拟将其确定为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但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尚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上述情况,为确保公司“供热装备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1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再行分配。

6、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同期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15年度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2016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2016年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办理效率,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授信总额20亿元的额度内,办理融资事宜及与各金融机构相关的各项业务,主要包括银行贷款(含信托资金、资管计划资金等)、承兑汇票、保理、融资性保函、融资租赁、信用证及银行授信等业务。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可在20亿元的总额度内,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放款利率情况等,按照“及时满足需求和降低融资成本”的原则,适时灵活确定金融机构、放款时间、额度等相关事项,并实施办理包括与金融机构签订合同,出具相关文件等。

20亿元授信额度内的每笔融资项目,除非银行特殊需求,将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授权自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有效。

9、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下列人员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

(1)同意提名李久旭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提名徐朋业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同意提名赵诚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同意提名刘诚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同意提名李俊山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同意提名李艳萍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同意提名李岳军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同意提名范存艳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同意提名刘海洁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按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类别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一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一进行表决。

上述第1、2、3、4、5、7、8、10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相关“独立意见”和“2015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简介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8日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简介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如下:

李久旭男,汉族,51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辽有限公司精细化工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沈阳市纺织局资产管理部副部长;东药集团公司项目与外经外事部副部长、代部长、部长;东药集团公司运行与项目部第一部长;东药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本公司控股股东之母公司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除上述在控股股东及相关所属单位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到过任何形式的惩诫,目前不持有惠天热电股票。

徐朋业男汉族,40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沈阳东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沈阳圣达热力供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沈阳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兼总经理;沈阳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除上述在控股股东及相关所属单位任职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没有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诫,目前不持有惠天热电股票。

赵诚男,汉族,57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惠盛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沈阳蓝天公用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除上述在控股股东及相关所属单位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诫,目前不持有惠天热电股票。

刘诚男,汉族,48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安装分公司副经理;本公司供暖二部二分公司副经理、经理;本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经理;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诫,目前持有惠天热电股票24208股。

李俊山男,汉族,47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本公司企管处副处级员、证券管理部副部长、证券管理部经理、企管部经理,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兼财务总监。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诫,目前不持有惠天股票。

李艳萍女汉族,51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生产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没有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诫,目前不持有惠天热电股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李岳军男,汉族,50岁,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任职于国家司法部、航空工业部。曾任岳华会计师事务注册会计师、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董事长;现任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诫,目前不持有惠天股票。

范存艳女汉族,46岁,硕士学位,中小企业管理咨询专家,曾任:辽宁省经委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中共辽宁省委企业文化专家委员会顾问。现任:沈阳市政协第十四届委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司管理学院客座教授;辽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客座研究员;沈阳市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常务理事;沈阳安信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诫,目前不持有惠天股票。

刘海洁女汉族,50岁,研究生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曾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现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副总裁兼CLO(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沈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沈机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诫,目前不持有惠天股票。

证券代码:000692证券简称:惠天热电公告编号:2016-11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20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下午4点在公司六楼会议室现场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尔滨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的审核意见》(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公司经营状况。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的审核意见》(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

(1)公司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的配套指引》和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基本建立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对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

(3)2015年,公司未发生违反财政部、证监会、深交所等部门有关内部控制的规定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的审核意见》(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下列人员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1、同意提名沈尔滨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提名刘丽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5票同意,0票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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