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92.73亿元。
讯1月22日,阳光城发布关于为子公司沈阳光煜恒荣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显示,阳光城持有68.98权益的子公司沈阳光煜恒荣房地产拟接受兴业银行沈阳分行提供的2.7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沈阳光煜恒荣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
阳光城对沈阳光煜恒荣房地产该笔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沈阳光煜恒荣房地产及其股东安恒嘉业企业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92.7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40.3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58.93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851.66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