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0-10-06
记者日前从沈阳市邮政管理局获悉,《中国(沈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发展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明确提出支持跨境电商物流体系建设,邮政快递企业“出海”获利好。
《意见》提出六大支持体系,包括平台建设、跨境电商企业落户、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培育、跨境电商集聚发展、跨境体系建设和跨境电商服务体系建设。在“支持跨境电商物流体系建设”中细化了对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建设及使用、进出口保税仓建设、海关监管场所建设、跨境电商企业转关至沈阳关区开展跨境电商业务、跨境电商企业在沈阳清关等具体扶持措施。
《意见》第五条第十六款明确规定:“跨境电商平台及配套企业,利用航空运输的,按照1元/公斤给予运输费用扶持;对利用沈阳现有配送体系开展的企业,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国际费用20的资金扶持”,且明确了扶持标准“参考国际小包邮政对外公布第二套资费标准测算”。该政策有效期为三年,这对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发展跨境寄递渠道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下一步,邮政管理局将结合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创建,着力推进“快递出海”,积极衔接利好政策,为沈阳国际贸易发展繁荣做出邮政业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