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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

发布日期:2022/4/5 19:31:09 浏览:640

来源时间为:2022-01-13

第一节持续深入打好

继续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补齐大气、水、土壤及固废治理短板,“挖透”末端治理减排潜力,开发“源头治理”减排空间,推进污染防治空间管控,按照流域治水、区域治气、属地治土原则,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面解决沈阳市环境污染问题。

1.深入开展抗霾攻坚,推进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引领,全力突破制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瓶颈问题,切实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探索交通运输结构优化,强化重点行业排污时空分布特征实施精准治理,加强大气污染成因解析,强化PM2.5与O3的协同控制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推进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一是深化燃煤锅炉减排。进一步减少燃煤污染,在保障全市供热能力的基础上,按照《沈阳市城市民用供热规划方案》,对燃煤锅炉逐步进行替代拆除。全面推进全市燃煤锅炉提标改造,进一步提升燃煤锅炉污染治理能力,重点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到2025年,全市建成区内在用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强化建成区外燃煤锅炉达标治理,对无法实现达标排放的锅炉实施并网或转变供热方式等保障工程。

二是强化散煤污染治理。摸清全市散煤“产-销-烧”实际现状,结合城市发展及建设规划,科学制定全市散煤消费控制目标及替代工作方案。优先消除四环内重点区域及城市整体上风向(西南部)低矮面源污染,减小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具备搬迁条件的区域,实施搬迁改造,搬迁改造的过渡期采取治理措施,禁止散煤散烧;不具备搬迁条件的区域,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实施清洁能源入户建设。四环外引导和鼓励居民采用清洁取暖;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探索乡镇所在地进行集中供热、村屯清洁化供暖等工程,加快推进涉农地区散煤治理。按照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多措并举、分步推进原则,到2025年末,完成四环内村屯搬迁或清洁化改造工作,全市建成区全部消灭散煤散烧。

三是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深化“车、油、路、机”系统化柴油车污染治理工作机制,机动车污染防治实现人防——技防转变,不断建设完善机动车检测与维修(I/M)制度、机动车冒黑烟智能识别系统、低排放区监控系统等机动车立体监控体系。拓展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加大柴油货车监督抽测执法力度,年柴油货车监督抽测率达到60以上。强化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监察执法。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检查执法实现全覆盖。积极推进国三等老旧货车注销和取消老旧营运货车营运资质。

四是实施VOCs全过程治理。开展蜡化、东药等重点企业VOCs排放核算工作。建立重点企业VOCs治理“一厂一策”,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对现有工业企业VOCs治理设施进行评估,对采用低效治理技术的企业进行升级改造。按照全过程管控模式,加大执法能力建设,加强VOCs重点排放单位在线监控,确保达标排放。加大重点区域VOCs监测点位布设密度及走航监测频次,开展全市VOCs排放特征污染物识别,建立排污单位VOCs排放因子数据库,建立VOCs溯源机制。到2025年,全市工业企业VOCs减排量达到总量控制要求。

五是强化扬尘污染整治。以建成区施工场地、工业企业堆场、红菱等矿区、城乡结合部裸地等为重点,持续强化固定扬尘源污染治理,探索制定降尘控制标准,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严格落实建筑弃土消纳场建设标准和施工现场扬尘管控“七个100”要求。利用智能技术提升扬尘精细化管控能力,强化运输车辆扬尘管控,加强道路巡查及执法,建立运输公司环境保护信用评价机制,全面提升运输车辆扬尘控制管理水平。

六是推进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在重点区域布设“秸秆焚烧高点视频管控系统”。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在满足种植业和畜牧业需求的基础上,推广秸秆还田覆盖技术,增加土壤有机质,保护黑土地;抓好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领域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示范推广。完善主要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制定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方案和项目指导意见。合理引导秸秆燃料化、原料化,符合条件的地区可采用生物质热电联产等方式,推动秸秆向多元循环的方向发展。“十四五”期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0。

七是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加强重污染天气的气象预报与预警,严格落实市、区县(市)、企业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并及时更新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建立重点工矿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在线监控体系,严厉查处执行不力及违法排污行为。

2.巩固水生态环境治理成果,持续稳定提升水环境质量

以巩固水污染治理成果、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三水统筹”,以水污染问题和水生态需求为导向,强化水污染源头治理,有效推进水资源开发结构优化和排水布局优化,分流域、分区域科学施治,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一是进一步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能力。科学规划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有序推进沈阳南部污水处理厂三期等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加快完成蒲河上游建成区、北沙河沿线等区域污水管线工程建设,打通断头及瓶颈节点,补齐空白区域截污管网,大力实施全市重点区域雨污混接摘除,提升重点区域污水调配及协同处理能力。研究推进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工作。至2025年,全市建成区污水收集率达到70以上。

二是开展重点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以养息牧河、北沙河等为重点,实施全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综合实施功能人工湿地、多级生态滤床、水生态微生物修复、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村屯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等工程,通过示范引领推进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河流水质。

三是强化工业企业和固定污染源管控。以化工、制药等行业为重点,强化工业企业排污治理,重点做好工业集聚区污水收集处理监管。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强化监督监测、在线监控、飞行抽检等监管措施,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对全市入河排污口实施“一口一档”管理,严管重罚违规排污口。

四是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以辽河滩地、浑河中下游、白塔堡河、八家子河等为重点,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通过实施河道封育、退耕还林还草、生态蓄水、重点河段清淤、生态景观廊道建设,构建湖库和河道“多点式”的水生态湿地工程,整体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增加水环境容量,为水质目标提升奠定基础。至2025年,全市受保护湿地面积3.6万公顷,湿地保护率达到42.3以上。

五是加强水资源管理。推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加大施工降水入河、取水许可审批、水源热泵回灌管控力度。以北部、南部、东部、沈水湾等大型污水处理厂为依托,根据市政绿化及抑尘、热电厂及河流生态水补给等需求,探索实施再生水利用工程。至2025年,全市工业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

六是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控预警体系。建设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和重点河流视频监控系统,提升水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推进自动监测手段升级。推进水功能区、断面考核制度衔接,建立“水质-水量”双监控的控制断面污染通量监测网络,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估工作。至2025年,全市国控断面全部实现自动化水质监控。

3.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按照“控源头、防新增、重监管、保安全"的思路,深化“以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风险管控”工作路线,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土壤环境安全为核心,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强化耕地周边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管控,巩固提升农用地分类管理;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严格准入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开发利用;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为重点,强化监管和执法检查,防止新增土壤污染。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土壤环境问题,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一是推进土壤污染工矿企业源头防治。深入实施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根据典型行业有毒有害物质排放、腾退地块土壤污染情况、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监督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2025年底前,至少完成2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整改。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加强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措施。

二是巩固提升农用地分类管理。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确保严格管控类耕地退出水稻、小麦、玉米等口粮种植。在铁西区针对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林还草、轮作休耕等风险管控措施,确保严格管控类耕地安全利用。对和平区、大东区、铁西区、浑南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于洪区、辽中区、新民市和皇姑区,分别制定并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有效落实农艺调控、替代种植、定期监测评估等措施。

三是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在编制国土空间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商生态环境部门依法督促相关单位调查并上报土壤污染状况。充分发挥环境大数据辅助监管的作用,对注销、撤销排污许可证企业,及时纳入监管视野,防止腾退地块游离于监管之外。完善准入管理机制,采取“净土收储”、“净土供应”等模式,严格污染地块用途管制,落实准入管理要求。优化土地开发时序,防止污染土壤及其后续风险管控和修复影响周边拟入住敏感人群。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将污染地块空间信息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四是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根据各区、县(市)实际情况,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做好农产品监测与评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以高风险的在产企业及拟开发利用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我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根据开发时序,持续推进原沈阳化工厂、原东北制药厂南厂区、原东北第六制药厂、原沈阳炼焦煤气厂等地块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活动。

五是完善我市土壤环境监管体系。整合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数据信息,提升重点风险点位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建成沈阳市土壤环境质量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动监管与防控机制,建立涵盖“查、修、用”全过程跟踪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市、区两级土壤环境监管队伍和执法能力。

4.强化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推进固废资源化利用

一是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立足“十四五”期间危险废物焚烧及填埋处置需要,加快推进沈阳市危险废物填埋场扩建工程项目,启动实施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预处理项目。继续加快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铁西、辽中)建设,引进废酸、废盐、废活性炭、包装桶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提升我市危险废物利用能力及水平。开展医疗污泥集中收集处置试点工作,探索构建沈阳市医疗污泥收集处置技术及管理体系,保障医疗污泥安全收集处置。至2025年,全市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2.6万吨。

二是完善危险废物“中小源”收集体系。推动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建设,支持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转运、利用处置单位和社会力量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以实验室危险废物为重点,开展小微企业、科研机构、学校等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偿收集转运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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