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02-23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闻然发布2024版“兴沈英才计划”,就沈阳市高精尖人才、外国专家及团队、“带土移植”团队、产业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具体政策措施逐一进行细致解读。
引育高质量发展所需人才
根据2024版“兴沈英才计划”,沈阳市将对新引进高精尖人才,最高给予500万元科研经费、100万元奖励,“一事一议”解决首套购房。新增对沈阳市自主培养且未享受过高精尖优才等政策资助的院士、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等,分别给予生活津贴。
2024版“兴沈英才计划”新增了对无“国家帽子”人才支持政策。沈阳将每年评选支持一批B类和C类人才,奖励标准与国家人才计划相应层次人才保持一致。此外,还新增对驻沈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重点企业等用人主体,采取单列指标、免评直享的方式,给予相应层次人才科研经费、奖励和首套购房补贴。
对在沈阳市工作年薪30万元以上的高层次人才等,沈阳市将依据贡献程度分类分档给予奖励,最长奖励3年;对纳入外国专家项目的外籍人才,年薪30万元以上的,给予用人单位12万-60万元奖励;编制年度《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按目录引进的人才,分3年给予总计3万-30万元奖励。新增对产业链的链主企业或重点企业,给予自主奖励名额。
在支持“带土移植”引育方面,企业与创新团队合作开展技术攻关、破解“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的,沈阳市将给予企业最高2000万元奖励,给予团队最高500万元奖励。每年引进支持25个左右在沈转化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的人才团队,对创新团队,按照研发投入给予每年5万-50万元补贴,最长补贴3年。
对于青年后备人才,沈阳市将对博士、硕士、本科高校毕业生给予16万元、8万元、4万元的综合补贴;新增在沈阳市“老字号”和“原字号”产业领域生产一线或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可上浮10。
此外,沈阳市将新增每年评选10名左右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兴沈大工匠”,给予高技能人才10万元奖励。实施教育、医疗、农业、金融、新闻、体育、文旅等领域的专门人才培养项目,对纳入项目的人才给予最高15万元项目经费、5万元奖励。
搭建集聚人才的重要载体
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对新批准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等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对新型研发机构,按培养集聚人才等方面成效,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支持产才融合平台。对在沈建立的院士工作站,按引才用才成效,给予最高连续5年总计300万元奖励。对新设立的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支持成果转化平台。新增大学科技园建设支持,给予国家级、省级、市级大学科技园最高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新增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在沈建立的科技创业交流平台,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等指标,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支持创新型企业孵化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双创载体,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按孵化成效、社会贡献等指标,给予双创载体最高50万元的绩效评价奖励和最高100万元的建设补贴。
支持学术活动交流平台。支持企事业单位在沈举办人才学术交流活动,按活动总支出金额的50给予主办单位最高100万元补贴。
支持引才荐才平台。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荐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按人才层次给予中介机构2万-20万元/人奖励;引进“带土移植”人才团队的,按团队层次给予中介机构10万-20万元/个奖励。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和兼职创新。科研人员可按规定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返岗时按不低于原等级应聘。兼职创新期间可与企业职工同等享有获取报酬、奖金、股权激励的权利。
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新增针对不同领域的特殊人才,可由行业主管部门按行业特点制定认定标准。新增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沈阳都市圈城市认定的人才可直接认定为我市相应层次人才。试行高层次人才评价举荐制度,经两名及以上A、B类高层次人才举荐,可直接参评高精尖科技人才培养项目。
向用人主体授权。赋予驻沈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重点企业等重点单位人才自主认定权。用好人才编制池,周转使用500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用于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加强政府类产业基金对种子期、初创期科创企业的金融支持。其中,盛京英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6亿元、沈阳天使投资基金20亿元。完善“人才贷”,对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可获得由金融机构提供的最高500万元信用贷款,并给予后补助贴息。
建立科学的人才使用机制。支持柔性引才,按服务期限兑现奖励政策,每年在沈工作达到2个月、6个月、9个月以上的,分别按照15、50、100兑现。
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人才住房保障。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三年免租人才公寓。每天提供500间“人才驿站”保障能力,将来沈求职的外地高校毕业生免费入住“人才驿站”天数由10天延长至15天。
人才家属就业就学保障。扩大人才配偶安置服务范围,由原来的ABC类人才拓展到D类,人才配偶原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予以对应安置。高层次人才子女可根据个人意愿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就读。
人才医疗服务保障。新增向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绿卡”,持卡可在14家定点医院享受就医和预约转诊“绿色通道”、免费体检等服务。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开展休假疗养。
营造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通过“盛事通”App实现人才认定、就医服务、大学生补贴等事项直达直办,每年有近10亿元的人才资金能够即申即享。组建服务专班,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站式”“管家式”服务。扩展服务事项,高层次人才持“人才绿卡”可享受免费游览国有景区等服务,着力打造服务人才的“沈阳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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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一弛实习生胡红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