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
2016年,是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启动年。前不久,沈阳市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荣誉称号。这标志着沈阳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法制文明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沈城法制文明建设活动中,广大法制宣传志愿者功不可没。10月17日,市司法局召开法制宣传志愿者座谈会。其间,记者与志愿者“零距离”接触,听他们讲述法制宣传故事。
李红波:律师变身“主持人”
常听广播的听众对“李红波”的名字并不陌生。李红波是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名律师,更是著名的节目主持人。
近年来,李红波通过电视、广播,义务开展法制宣传,主持了辽宁电视台的《第一现场》、沈阳广播电台986《汽车小辣椒》等法律服务栏目。每天10点至11点,是《汽车小辣椒》的直播时间,这个时段正是律师工作的黄金时间,可为了主持好这档节目,李红波不得不放下手中的业务,听各方谈话,说律师观点,有时为了一两句的点评,她不得不听上一个小时的广播,既浪费时间又搭精力,对此,她毫无怨言。有人以为李红波参与节目会得到不菲的报酬,可实际上,她所做的这一切都是在尽义务。
前不久,沈阳市司法局开通了普法微信平台,李红波应邀成为《红波说法》栏目主持人。每周一期的法制宣传节目,涉及婚姻、工伤、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诸多内容。忙完一天的律师业务,深夜发稿成了家常便饭。李红波说,只要大家能在这个平台上学到法律知识,自己忙点累点不算啥。
于会库:从村支书到“调解员”
于会库是辽中区六间房镇许家村党支部书记。家族矛盾、邻里纠纷,在一些农村地区屡见不鲜。为了及时代化解纠纷,把矛盾消弭于萌芽状态,于会库带领村支委担当起了法制宣传员和人民调解员的角色。
农村普法缺资金、缺教材、缺场地。于会库就和村支委一道,利用村民跳广场舞、扭大秧歌的空当儿,现学现卖,对村民进行普法教育。村里承包林带农户的树木影响了种地农户的庄稼,种地农户要砍树,他就把两家叫到一起,讲法规、说利害,最后,受树木影响的农户得到了相应的赔偿,矛盾得以化解。农村青年男女结婚,女方要求把新房写上自己的名字,否则不登记。村支委们闻讯主动上门,讲物权法、继承法,使双方明白其中的法律关系,相互理解,迈入婚姻的殿堂。
十几年来,于会库任职的许家村没发生过家族矛盾和村民上访事件,成为普法宣传模范村。
王丽娟:社区普法的“领头羊”
大东区津桥街道莱茵河畔社区党委书记王丽娟,虽然到莱茵河畔社区任职时间不长,但该社区的普法宣传却开展的有声有色。2015年10月,她带领社区普法宣传队参加了辽宁电视台在本溪举办的普法文艺汇演。
作为大东区法院的人民陪审员,王丽娟深知法制宣传教育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前几年,大东区司法局与有关单位合作,创作了12首普法歌曲,通过演唱普法歌曲进行普法宣传。为此,莱茵河畔社区组建了普法宣传队,队员当中年龄最大的85岁,最小的65岁。平时,王丽娟带领队员每周两次学唱普法歌曲,定期举办广场演唱会,对居民进行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并收到了良好效果。
社区还与区法院合作,把未成年人法庭开进社区,通过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社区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一个近百米的法制文化长廊,成为社区一景。长廊图文并茂,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内容,人们徜徉于法制文化长廊,仿佛经历了一次法制教育之旅。莱茵河畔社区因此成为全国民主法制先进社区。
于承祥:退而不休的“普法达人”
于承祥是沈阳市165中学的退休教师,在职期间即负责学校的德育教育工作。2002年退休后,他义务当起了和平区八经街道关工委副主任。
俗话说: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于承祥把自己的普法宣传重点定位在社区,先后与18个社区建立联系,利用寒暑假给社区里的孩子上法制教育课,成为社区里最受孩子家长欢迎的“普法达人”。
除了社区,于承祥还把学校作为法制宣传的重要阵地。有的学校对学生普法教育不重视,对70多岁的于承祥来说,进不去校门是经常的事。无奈,他找人制作了一个特殊的证件,他说,这为他进学校搞普法宣传提供了不少方便。他家住阳光100小区,经常换三四次公交车,到皇姑区三台子给中小学生作普法报告。沈阳外事服务学校是和平区内的一所职业教育学校,通过他每年入校讲法制课,该校学生违法违纪率明显下降。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听于承祥法制报告的学生达两三万人次。于承祥本人多次被评为市、区、街道法制宣传先进个人和优秀志愿者。(吕良德)
《沈阳:普法宣传他们永远在路上》相关参考资料:
永远在路上、永远在路上 专题片、永远在路上8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在路上人心向背、永远在路上纪录片、在路上 宣传部 电视、永远在路上心得体会、永远在路上观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