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沈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工作已基本准备就绪。参与改革的115家公立医疗机构将于8月26日零时全面启动综合改革,全面推开药品零差率(中药饮片除外)销售,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通过取消药品加成,降低大型设备检查费和检验费,破除“以药补医”回归公立医院公益性。
破除“以药补医”
降低检查费取消挂号费、药品加成
据介绍,这次的医疗价格改革是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也就是说在确保患者总体医疗费用负担不增加或略有降低的前提下,通过取消药品加成,降低大型设备检查费和检验费。核磁共振、CT和部分检验项目如血常规、尿常规检验价格等均有所降低。医改后,将门诊挂号费并入诊查费中,不再单独收取挂号费。
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和检验项目价格。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加大政府投入、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予以补偿。为合理调整诊疗、手术、康复、护理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解决长期存在的“以药养医”问题,促使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合理回归。
115家公立医院参与改革
通过价格杠杆促使医院由“卖药品”转为“卖服务”
沈阳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范围,经省卫计委、部队、武警及各区卫计局核查、确认,参与沈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公立医疗机构共115家。其中,省管医疗机构12家、部队武警医院5家、市属医疗机构20家、市管企业医院12家、区管医疗机构66家,其中和平6家、沈河11家、铁西8家、皇姑10家、大东7家、浑南4家、于洪3家、沈北5家、苏家屯6家、辽中3家、新民3家。
据介绍,医药价格改革是破除“以药补医”、促进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的重要举措。因为在“以药补医”机制下,公立医院过份依赖药品销售收入补偿,多开药、开贵药等趋利倾向明显,偏离了公益性的运行方向,现在已经成为医疗卫生领域必须革除的机制性弊病。加快取消药品加成,同步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这样才能真正破除“以药补医”,促进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回归,即通过价格杠杆促使医院由“卖药品”向“卖服务”转变。
市民在就医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以下热线进行投诉或咨询:沈阳市价格举报电话12358、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医保定点医院监督投诉电话62161176、沈阳市市民热线电话12345、辽宁省卫生热线电话1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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