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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31亿元财政资金助推医改惠民-沈阳卫生

发布日期:2015/12/22 8:43:05 浏览:449

综合改革补助资金4.4亿元。

沈阳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补助、建设项目投入及设备购置等投入资金1.8亿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时涉及的人员分流安置等改革性支出投入2.5亿元;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村卫生室补助1320万元,用于村卫生室等基层医务人员补助。

提升公立医院救治能力

沈阳财政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及人员经费共计投入4.8亿元:对公立医院投入人员经费补助1.8亿元,用于对各医院符合政策的离退休人员及部分公共卫生单位在职人员补助;财政对医院购置设备投入补助资金418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我市市属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学科建设及部分医院大型设备购置;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投入补助资金2.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胸科医院、九院、红十字会医院等市属医院基建项目。

沈阳财政还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投入资金4422万元,用于支持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将试点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2个渠道。在新民、康平、辽中、法库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基础上,又启动县级中医院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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