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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确定17家新冠肺炎孕产妇救治助产定点医院

发布日期:2020/2/7 11:44:04 浏览:171

来源时间为:2019-07-29

我省发布《关于确定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孕产妇救治和助产定点医院的通知》

《通知》提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儿童和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17号)要求,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和确诊孕产妇提供疾病救治和安全助产服务,结合各地实际,确定省、市两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和确诊孕产妇救治和助产定点医院。

定点医院包括省级定点医院3家,分别是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大连市妇女儿童医院、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市级定点医院14家,分别是沈阳市妇婴医院、大连市妇女儿童中心、鞍山市传染病医院、抚顺市中心医院、本溪市第六人民医院、丹东市中心医院、锦州市传染病医院、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阜新市中心医院、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铁岭市中心医院、朝阳市第二医院、盘锦市中心医院、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辽沈晚报主任记者经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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