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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司法局@开复工企业:疫情期间,法律服务就在你们身边!

发布日期:2020/4/15 20:05:27 浏览:273

来源时间为:2020-02-13

沈阳市司法局@开复工企业:疫情期间,法律服务就在你们身边!

2020-02-1320:20来源: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文正吉李戬)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支持企业开工复工,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服务工作,2月12日,沈阳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开工复工法律服务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司法局,局机关相关处室,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从10个方面支持企业开复工。

具体而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支持企业开工复工的举措主要包括:

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

——全力保障法律服务质量,组织社会律师进驻公共法律实体平台和热线平台,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优化法律服务工作方式,引导企业和劳动者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寻求法律服务;

——畅通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办理,充分发挥线上服务优势;

——全力保障法律服务供给,提供一对一24小时全天候律师在线法律服务,简化服务环节,优化派单流程,做到“接听即答”“接单即办”;

——建立与工商联等部门的协调机制,及时掌握企业和劳动者法律服务需求,切实把公共法律服务送到企业和劳动者身边。

突出特色,实现审批事项办理不间断

——推进“网上办”“不见面”审批工作方式,通过市政务服务网,按照相关指引进行办理,全力做到“网上办、不见面、保安全、能办事”;

——实行首问负责制,推出“事先预约、集中帮办代办”等特色服务,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推出“预约办”工作模式,增派力量专人负责网上或电话咨询、网上预约和申请,实现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推出期限延长登记业务,延续登记可以延期到疫情稳定后办理。

积极作为,提供全方位律师服务

——充分发挥沈阳市中小企业律师服务团的作用,完善服务制度,创新服务模式,主动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高效率的法律服务;

——开展公益法律咨询,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针对中小企业可能遇到的劳动用工、医疗社保、经济合同纠纷等法律方面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帮助中小企业防范并化解法律风险;

——针对中小企业在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法治体检服务,提出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促进中小企业全面健康发展。

优质高效积极办理有关公证业务提供

——各公证机构采取专人办理的方式,提供在线预约、线上受理、线上提供资料、邮寄公证书等延伸服务;

——对企业因疫情造成的延长假期、延迟复工、交通管控等原因,导致面临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带来的违约风险,提供提存公证,合理规避风险;

——对企业因疫情防控需要,搬迁、封存企业的设备和物资时,充分发挥公证的证据保全作用,保障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开展抗击肺炎疫情打击哄抬物价行为的公益行动,任何消费者遇到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都可以通过“公证云”APP进行自助取证,向相关部门举报,并在需要时在线申请出具相应的电子公证书进行维权。

主动担当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

——各司法鉴定机构对涉企鉴定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提供服务,缩短鉴定时间,适当减免涉企鉴定收费;

——各鉴定机构要根据鉴定人的专业特长,通过视频网络等形式组织开展相关鉴定宣传和鉴定咨询,就企业和劳动者在司法鉴定方面的法律需求作以答询;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中产生的涉鉴矛盾纠纷化解,特别是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医患纠纷等方面的鉴定服务;

——为法院依法快速审理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合同纠纷、劳动者权益保护等诉讼案件,提供公平公正的司法鉴定服务。

畅通渠道,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开通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开工复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建立快速受理办案机制;

——启用个人经济困难声明制度,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办;

——充分利用“12348”电话热线等方式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对确需到接待场所的,开展预约制服务;

——建立与财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老龄办等部门信息互通、工作互动协调机制,强化法律援助机构办案异地协作机制。

责任编辑: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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