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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3000余家单位将有“用水指标”

发布日期:2016/3/27 4:51:12 浏览:512

摘要

在去年全市对日用水量5吨以上的1000余家非居民用水单位下达用水计划指标的基础上,今年计划再下达用水计划指标20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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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沈阳3000余家非居民用水单位将被下达“用水指标”。3月22日是第二十四届“世界水日”。当天,在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启动2016节水宣传进校园活动。据介绍,在去年全市对日用水量5吨以上的1000余家非居民用水单位下达用水计划指标的基础上,今年计划再下达用水计划指标2000家。至今年年底,沈阳计划用水率将达到90。

按照规定,沈阳对日用水量5立方米以上(含5立方米)的非居民用水单位、自建水源取水的用水单位实行用水计划管理。市节水办会根据用水单位的行业用水定额、近期水量平衡测试报告,并结合实际用水情况,核定并下达用水计划指标。此外,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办理临时用水计划指标,并安装计量水表。用水单位超计划用水,应当缴纳2至5倍累进超计划加价水费。去年,沈阳已经下达用水计划指标1000家,今年计划下达2000家,计划节水率将达到90。

按照规定,用水单位应当每三年开展一次水量平衡测试。去年,全市完成水量平衡测试80余家。今年,市节水办将把水量平衡测试同用水指标调整、节水先进评选等项工作结合起来。未按照规定进行测试的,责令限期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扣减10至30的年度计划用水指标,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记者刘宏伟)

新华网辽宁频道

本文作者:刘宏伟

责任编辑:姜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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