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民族工作信息化建设,维护和谐稳定大局。坚持民族工作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民族工作三级网络二级责任制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各基层单位,尤其是各区、县(市)搜集研判民族工作信息的能力,完善信访工作和不稳定因素的预警机制,确保民族领域的矛盾纠纷能够“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加强民族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民族工作基础数据库,保障信息平台高效运转,逐步建立完善沈阳民族宗教网站在线服务功能,实现民族工作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五)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建设,推动民族工作创新发展。一是大力开展民族工作培训。充分依托各级党校、高等院校、培训中心举办各类民族工作培训班,积极加强对外交流学习、开阔眼界视野、提升工作能力,切实增强民族工作干部的政策理论素养、战略眼光思维和驾驭全局能力。二是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各项任务,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培训,切实提高民族工作执法队伍能力水平。三是切实推动简政放权工作落实。扎实做好省级下方权限的承接工作,认真抓好“权力清单”制度落实,积极探索下放区县(市)管理事项,确保简政放权工作落到实处。四是打造一支优秀民族工作干部队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好、工作能力强、敢于和善于管理民族事务的优秀干部队伍,为全市民族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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