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对以下项目在国内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发布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消防车采购
(二)项目编号:CG16-00-1049
(三)项目类别:货物类
(四)项目内容:本项目共1个品目,本次采购1个品目。
1.采购内容品目品目名称品目类别采购内容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质量保证期预算金额工程质量要求001货物类——通用设备——车辆A0203消防车合同签订后60日日内沈阳市北陵公园管理中心12个月440000
2.商务要求品目品目名称品目类别商务要求001货物类——通用设备——车辆A0203投标产品需有国家税务总局免征目录,3C认证,国家发改委公告。
3.其他要求品目品目名称品目类别联合体投标兼投兼中资格后审报价形式001货物类——通用设备——车辆A0203不接受不允许不允许金额
4.支付条款
支付条件满足后,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下达支付指令,由主体按支付方式支付到响应账户。品目支付序号支付条件支付比例支付主体和支付方式0011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收到加盖采购人公章的全额发票复印件和有效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和《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100.0采购人自行支付
二、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承诺若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逾期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视同自愿放弃中标和参加沈阳市政府采购活动资格。
5.其他条件,详见下表。品目其他条件00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专业经销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须知
从即日起至本公告公示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报名供应商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售价:(人民币)伍佰圆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标前答疑会
1.召开时间:2016-08-2910:00。
2.召开地点:无。
五、递交响应文件
1.递交时间:
递交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不接受在递交时间以外递交的响应文件。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08-3014:00
2.递交地点: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19-1号奉达大厦银座503室)
3.递交方式:
(1)响应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人现场递交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参加开标。不接受以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4.递交份数:响应文件五份,其中:正本1份,其余为副本。
5.有效期:自递交之日起九十天。
6.其他:
(1)须以整品目的形式且对品目内全部采购内容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不具有独立运作并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的分公司没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响应无效。
六、说明
1.凡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事项,请详见采购文件或向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
2.除特殊说明,采购公告或变更采购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天数均为日历天数。
3.本次采购,有效的采购文件类型的采购序号为采购序号。
《沈阳市北陵公园管理中心消防车采购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北陵公园、沈阳北陵公园、沈阳北陵公园门票、北陵公园向日葵、消防车采购、沈阳市政府采购、乡镇消防车采购、徐工消防车采购、上海消防车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