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沈阳 > 资讯杂谈 > 正文

沈阳和平区将新建区中心医院和妇幼保健中心

发布日期:2016/6/24 10:11:03 浏览:600

本网从和平区“两会”现场了解到,2016年,和平区将持续投入改善民生,尤其是在卫生领域,将新建和平区中心医院,启动和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改善全区居民就医环境。

新建区中心医院落户长白岛

“启动和平区中心医院新址建设”作为2015年和平区政府民生十件实事之一,一年来,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卫计局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平区中心医院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得到了区发改局的批复,新址拟设在长白街夹河路6号,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床位数200张,总投资金额约19679万元,资金来源为区政府投资,建设起止年限为2016年—2017年。

2016年,和平区将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继续推进区中心医院新址建设工作,建成后的区中心医院在具备二级综合性医院能力的同时,在专科特色建设上能够接近大医院的技术水平,能够承接三级医院下转的专科病人,并且成为区域内医疗技术管理和指导中心、基本医疗辅助检查中心、健康管理中心、康复保健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全区医务人员的培训中心。

二、启动和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

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是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的专业机构,在减少孕产妇死亡和儿童死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期,国家卫计委出台了《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省、市、县均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

和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作为区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承担着为全区13万育龄妇女和0-7岁儿童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等公共服务职能。

2015年,国家卫计委开展了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工作,这是国家卫计委成立后开展的第一个国家级评估项目,也是在国家“八项规定”之后精减评优评先的背景下,国务院特批的第一个国家级的重点示范工程,首批创建100个单位。和平区被列为辽宁省3个创建名额之一,且为沈阳市唯一名额,去年11月,在国家卫计委专家组验收评估中,和平区妇幼工作得到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达到了国家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标准。

2016—2017年期间,国家专家组将到和平区进行现场复核,区妇保中心是必检点位。为进一步提高和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条件,2016年,和平区将易地改建该中心,新址正在筛选中,预计新址建筑面积在3500平方米左右,将按照国家卫计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进行建设,规范设置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四大业务部门,以实现保健和临床实质融合、群体保健和个体保健有机融合、公共卫生和临床医疗人才交流融合,努力建成功能完备、服务高效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满足广大妇女儿童健康和育龄人群生殖健康需求。

最新资讯杂谈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