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4-19
资讯】沈阳燃气2023-2025年一般公务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沈阳燃气2023-2025年一般公务车辆维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燃气有限公司2023-2025年一般公务作业车辆维修保养服务,车辆约420余台,车型包括轿车、客车、轻型货车(沈阳市内约400台,康法地区约20台),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燃气2023-2025年一般公务车辆维修服务项目(一标段);(002)沈阳燃气
2023-2025年一般公务车辆维修服务项目(二标段);(003)沈阳燃气2023-2025年一般公务车辆维修服务项目(三标段);(004)沈阳燃气2023-2025年一般公务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四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燃气2023-2025年一般公务车辆维修服务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要求服务的车辆维修单位:
2.投标人已在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备案内容包括汽车维修经营一类或二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沈阳燃气2023-2025年一般公务车辆维修服务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要求服务的车辆维修单位:
2.投标人已在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备案内容包括汽车维修经营一类或二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沈阳燃气2023-2025年一般公务车辆维修服务项目(三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要求服务的车辆维修单位;
2.投标人已在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备案内容包括汽车维修经营一类或二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4沈阳燃气2023-2025年一般公务车辆维修服务项目(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要求服务的车辆维修单位;
2.投标人已在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备案内容包括汽车维修经营一类或二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8日09时30分到2023年04月24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1日09时30分
联系人:侯工
手机:15712879890
邮箱:cgztb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