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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辽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沈辽一体化工作会商备忘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3/22 2:23:57 浏览:416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5年11月20日,沈阳市人民政府、辽阳市人民政府在沈阳迎宾馆共同召开了沈辽一体化联合工作会议,就加快推进沈辽一体化工作进行了会商,形成了《沈阳市人民政府与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沈辽一体化工作会商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现将《备忘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辽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沈辽一体化工作会商备忘录

(2015年12月8日)

2015年11月20日,为加快沈辽一体化建设,促进辽阳与沈阳深度合作、共谋发展、实现双赢,辽阳市委、市政府在沈阳迎宾馆,就推进沈辽一体化有关工作与沈阳市进行了专题会商。沈阳市市长潘利国、辽阳市市委书记王凤波、市长裴伟东,沈阳、辽阳两市相关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商活动。会商前,两市领导就建立完善两市工作协商机制,政府间高层定期举行会商,各部门、各行业及相邻地区间积极开展合作与对接活动,以及加强两市“十三五”规划对接,要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开展全面对接等方面达成一定共识。现将会商确定的有关事宜备忘如下:

一、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协同智慧城市建设

沈辽两市要以正在搭建的智慧沈阳统一平台为依托,统筹整合区域数据资源,建设区域性的大数据中心,实现资源共享、系统平台互联互通,以此作为促进沈阳经济区一体化的重要抓手,并率先在沈阳、辽阳两市推进。

二、加强合作,共同推进沈辽鞍营产业带建设

(一)积极推进沈辽鞍营产业带建设。以沈阳市为主导,协调辽阳、鞍山、营口等城市,共同组织编制《沈辽鞍营城际连接带发展规划》,并积极争取将此项战略纳入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同时,积极发挥沈阳市苏家屯区在沈辽鞍营产业带上的“桥头堡”作用,依托沈阳母城及空港枢纽优势,以商贸物流服务业为重点,形成强劲的规模化发展势能向南辐射,与辽阳的灯塔新城、河东新城全面对接,在空间上融为一体,在产业上互动发展。

(二)积极共建产业园区。支持沈阳市域内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到辽阳投资发展,共建铝合金精深加工产业园区;鼓励辽阳的企业为沈阳飞机部件、汽车零部件、内饰件等方面提供原材料和配件。

(三)积极加强旅游合作。将辽阳佟二堡购物游和弓长岭温泉旅游两个特色品牌纳入沈阳经济区千万市民公益旅游活动计划,予以重点推广,推动两市旅游产业一体化发展。同时,支持沈阳市有意愿的企业到弓长岭投资发展养老产业。

三、加强城际间基础设施共建,协同推进互通互联

(一)共同建设沈辽大道。两市共同在沈营公路东侧新建一条起于沈阳四环吴家屯西南,北连智慧大街,南连灯塔东外环的沈辽产业大道。

(二)共同向国家和省政府申请将202国道(沈阳—辽阳段)改造成一级公路。“十三五”期间,沈阳市将按照《辽宁省“十三五”公路维修、改造规划草案》要求,拟于2017年对该路线进行改造,维持原路宽度。如需路面加宽,两市共同争取省政府建设资金支持。

(三)开通沈阳到辽阳佟二堡、弓长岭客运线路。两市交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配合,并共同争取省运管局支持,推进线路资源整合和集约化工作,解决经营主体分散的问题,加密班次旅游包车,待条件成熟时开通长途客运班线,更好地满足旅客出行需求。

(四)将沈阳至辽阳河东新城城际轨道交通建设纳入沈阳市“十三五”交通建设规划。沈阳至辽阳城际铁路工程即地铁2号线南延线工程已纳入《沈阳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6—2023年)》,建设规划报告正在编制中。两市可先行研究轨道交通衔接方案,并共同争取国家和省政府的支持。两市形成的沈铁一体化相关工作意见及达成的共识,要及时向省政府和省沈阳经济区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形成具体贯彻落实方案,有关事项两市要共同争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参加人员:沈阳市市长潘利国,市委副书记邢凯,市委常委、秘书长马占春,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级)、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张景辉,浑南区委书记阎秉哲(副市级),市委副秘书长赵颖、市交通局局长李宏德;辽阳市委书记王凤波,市长裴伟东,市委副书记陈强,市委常委、秘书长方守义,副市长曹颖、马立阳、吕有宏,市委办公室主任孙本忠,市发展改革委主任蒋振涛,市交通局局长李恩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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