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丹东公司与华电科工执行1、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脱硝改造工程总承包合同1398万元,1、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脱硫改造工程总承包合同3799万元;为丹东公司提供设计和科研服务,预计合同金额为585万元。
2、华电电科院为丹东公司供热扩容项目(热源侧)包括新建热网循环水泵房、2号机热泵和厂内蓄热罐可研、热网循环水泵改小汽机驱动科研及设计提供技术服务预计合同金额525万元;为丹东公司提供供热系统厂网扩容增效改造二期项目(热网侧)设计等技术服务费预计合同金额480万元,以上合计1005万元。
3、丹东公司根据工程计划安排,与华电物资签订了翻车机设备合同899万元。
4、丹东公司供热系统改造招标,龙江电力中标,预计合同金额不超过926万元。
5、丹东公司与龙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1、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除尘改造工程总承包1678万元。
6、华电科工为白音华公司提供1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除尘、脱硫一体化协同控制改造工程总承包合同7966万元和1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脱销改造工程总承包合同1476万元,合计9442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生产运营及实施在建项目的实际需要,通过公平、合理的方式而进行的,保护了交易各方和公司的利益,交易有利于公司项目尽快建成,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林刚先生、程国彬先生、王世权先生及高倚云女士认为:
1、丹东公司与华电科工执行1、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脱硝改造和脱硫改造、为丹东公司提供设计和科研服务。
2、华电电科学院为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供热扩容项目(热源侧)包括新建热网循环水泵房、2号机热泵和厂内蓄热罐可研、热网循环水泵改小汽机驱动科研及设计和供热系统厂网扩容增效改造二期项目(热网侧)设计等提供技术服务。
3、丹东公司根据工程计划安排,与华电物资签订了翻车机设备合同。
4、丹东公司供热系统改造招标,龙江电力中标。
5、丹东公司与龙电环保执行1、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除尘改造工程;
6、华电科工为白音华公司提供1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除尘、脱硫一体化协同控制改造工和1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脱销改造
我们认为上述非经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有效控制保证项目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是必要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执行,平等地保护了各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生产运营及实施在建项目的实际需要,通过公平、合理的方式而进行的,保护了交易各方和公司的利益,交易有利于公司项目尽快建成,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护了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涉及的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董事会决议、董事会解聘决议、董事会董事长决议、万科董事会决议、董事会任命决议范本、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沈阳金山能源、沈阳金山热电股份、沈阳金山实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