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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药监局公布熊津蕊痕化妆品(沈阳)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发布日期:2020/2/24 14:37:01 浏览:243

来源时间为:2019-05-17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对熊津蕊痕化妆品(沈阳)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检查中发现严重缺陷1项,一般缺陷3项。

针对该公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企业限期整改,由属地监管部门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并将并企业整改情况报送省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处。

对熊津蕊痕化妆品(沈阳)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

企业名称

熊津蕊痕化妆品(沈阳)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

康烔薰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辽妆20180002

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210112MA0UJ0788K

企业负责人

卜镇万

质量负责人

苑丽文

生产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文溯街17-3号

检查单位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事由

生产企业飞行检查

检查依据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及其《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等有关规定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检查中发现严重缺陷1项,一般缺陷3项,其中标注“*”为严重缺陷。

1.该公司于生产后、入库前取成品留样,但留样管理制度规定为入库后取样,文件规定与实际操作不符。(第13条*)

2.该公司建立了内审制度,但本年度内审工作尚未开展。(第32条)

3.制造室的搅拌机未纳入设备管理,未见相应清洁消毒操作规程(第54条)

4.企业放置于冷藏柜储存的物料(如HC-60),但文件未明确规定储存温度。(第68条)

处理措施

针对该公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企业限期整改,由属地监管部门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并将并企业整改情况报送省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处。

发布日期

2019年5月8日

备注

上述问题为本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不代表该公司存在的全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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