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沈阳 > 下设单位 > 正文

沈阳建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2/10/9 18:37:02 浏览:289

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两类研究生实施分类培养,两种学习方式坚持统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门知识和必要的实验技能,熟悉所从事研究方向的科学技术的发展现状和动向,具有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掌握某一特定职业领域相关理论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注:1.表中其他招生专业详见沈阳建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以上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辽宁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二)奖助政策

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为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以奖优励学、服务成才为原则,构建了“奖、助、勤、贷、补”五位一体的长效、多元研究生奖励和资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企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等。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全日制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其中一等8000元,二等4000元,三等2000元,每年评审一次,按照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审。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年,每年评审一次,按照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审。

3.研究生企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用于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攀高峰、励志成才,具体奖励标准、比例及办法按照捐资情况及学校研究生企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4.研究生助学金。凡是被沈阳建筑大学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未转入学校的除外)均可获得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年·生。

5.“三助一辅”津贴。学校设立专门的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鼓励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并发放相应的“三助一辅”津贴,缓解研究生在学期间经济压力。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不举办、不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招生辅导活动。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使沈阳建筑大学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及通知公告将在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沈阳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新政策为准执行

上一页  [1] [2]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