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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财政局召开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动员部署会首批出台10条措施构建营商新生态

发布日期:2017/2/5 20:45:55 浏览:467

近日,市财政局召开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动员部署会议,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将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后工作的首要职责,采取措施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问题,努力在全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这场攻坚战中做出新贡献。

市财政局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意见精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改革导向,推动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序开展。围绕完成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意见中财政承担的责任任务,重点开展健全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引导促进企业加速发展、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以市场思维转变财政投入方式等工作;围绕做强财政整体实力,重点开展加强收入组织、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速财政资金流动、深化各项财政改革等工作;围绕优化财政软环境,重点开展加强廉政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坚持依法理财、加强内控建设等工作。

为把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到实处,市财政局对实施方案中能够马上落实的举措,以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提升服务为切入点,以规范、透明、便利、高效为原则,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岗位AB角制、政务公开制、应急保障制等“七项制度”,坚持对外来办事人员要“热心”,讲解政策要“耐心”,办理业务要“细心”,沟通协调要“贴心”,对待工作要有“责任心”等“五心服务”标准,首批出台10条措施,打造营商环境新生态。

1.优化会计人员服务。会计从业资格审批6项业务所需要件由30件减少至14件,窗口即时办理。代理记账机构资格审批所需要件由6件减少至2件,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将优秀财务会计专家纳入全市创新型 和优秀专家队伍范畴。

2.便捷政府采购业务办理。变更采购方式,符合法律法规且手续齐备的,审批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由纸质件备案更改为网上电子备案。

3.提高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从原来的货物类单价1万元,批量5万元;工程类,10万元;服务类,3万元,统一调整为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均为30万元(含30万元),30万元以下项目可以自行组织采购。

4.实施批量集中采购。约定有效期间,归集全市采购人全部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由市集采机构实施一次集中采购。

5.采取提前对区县告知指标、执行中据实结算的方式,提高区县民生等统筹保障能力。目前,已提前告知区县2017年教育、社会保障、农业水利、住房保障等资金指标132.4亿元,预拨资金21.9亿元。

6.公开15项民生资金使用情况。协调民生资金使用部门结合预决算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直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市财政局门户网站,首批公开扶困助学补助等教育方面补助项目8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农业方面补助项目7项,共15项资金使用情况、政策标准等信息。

7.在全市涉农区县(市)推行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将34项惠农补贴资金全部纳入“一卡通”系统发放。强化“一卡通”系统服务功能,方便农民群众了解各项惠农政策及资金发放情况。

8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便民涉企政策。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就社保、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进行政策解读。建立并发布财政扶持企业政策清单,首批发布财政扶持企业政策26项,其中:税费政策4项;产业政策8项;创业创新政策14项。

9.动态管理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定期编制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并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中,在原有收费项目、征收标准、征收依据栏目外,增设执收部门政策咨询电话,方便企业、单位和个人及时了解掌握各项收费优惠政策及缴费流程。

10.提高工作效能。梳理简化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一次告知制,业务受理部门制定业务办理一次告知服务清单。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设立举报邮箱,对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等现象,进行收集处理。

随着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推进,市财政局还将陆续推出新的系列措施。

沈阳市财政局召开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动员部署会首批出台10条措施构建营商新生态》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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