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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国税局十项举措优服务十条禁令划红线

发布日期:2017/6/11 20:35:34 浏览:604

摘要

调整后,即办项目为322项,占全部依纳税人申请的涉税事项的86.6;保留的限办事项50项,累计办理时限比国家规定时限缩短了395个工作日,压缩办税时限48。

十项服务举措

1.推进实施“互联网 税务”行动项目。从“5×8”到“7×24”,网上办、自助办、掌上办,多元化、全天候的服务实现足不出户办理涉税事项。

2.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纳税人可到国地税任何一方的办税服务厅一次性办理国、地税两家业务,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3.全面推进涉税事项“同城通办”。七大类66项涉税业务打破属地限制,纳税人可通过微信平台实时查询各办税服务厅等候人数,就近、就便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

4.放开发票领用限制。信用等级为A级的纳税人,实行发票按需供应。B级纳税人以及实行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一次领用3个月用量。

5.完善拓展“网上申领、线下配送”发票服务项目。将申领纳税人范围由A级、B级纳税人扩大到C级纳税人,将申领发票范围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发票扩大到通用机打的全部种类发票。

6.推进重大投资项目落实。对政府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涉及国税部门审批的所有业务,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即时办结。

7.积极推行无纸化、免填单和实名办税。杜绝纳税人重复报送涉税资料,实现诚信纳税人“信息一次采集,终身办税零门槛”。

8.规范进户检查行为。“无派单不执法、无风险不打扰”,纳税信用等级为A、B级的纳税人除专案、专项检查及金税发票协查等检查外,一年内接受国税机关的入户检查不超过1次。

9.打造“阳光税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税企沟通机制,畅通纳税人诉求渠道,积极回应纳税人关切。对外公布影响营商环境建设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10.推进诚信建设。充分发挥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激励作用,加强同相关部门联合守信激励的力度,让诚信企业享受更多的“特权”和优惠。

沈阳市国税局十项举措优服务十条禁令划红线》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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