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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挽回经济损失3.2亿元

发布日期:2024/1/10 9:18:22 浏览:12

来源时间为:2023-12-15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韩宇

2017年以来,受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线索271件,提出监督意见203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法院改判率达98%;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2亿元;移送违法违纪线索20件26人,其中司法人员违法违纪线索11件11人。这是记者12月14日在辽宁省沈阳市检察院召开的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虚假诉讼监督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海洋介绍,沈阳市两级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党中央、最高检及省检察院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为进一步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持续贡献力量。在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全市两级院均成立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组长,认真部署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拓宽案源渠道。以“诚信3.15、诚信诉讼、惩治和查处‘假官司’”为主题,开展集中宣传。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检企面对面等活动,定向宣传并收集案件线索;深入调查核实。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综合运用询问、查询、咨询、委托鉴定等手段,进行多维度查证,尽最大努力查清案件事实、夯实证据基础,确保案件事实认定清楚,并提出高质量监督意见;强化类案监督。对不审查借贷资金来源、存在砍头息等虚假诉讼多发易发情形,提出类案检察建议,有效预防和惩治虚假诉讼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内外协作。对内加强与职务犯罪侦查和刑事检察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促进融合履职,形成内部合力。对外积极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协调配合,通过线索移送、个案协商、联合办案等方式,形成外部合力。

贾海洋表示,在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沈阳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成效。2017年以来,全市共受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线索271件,提出监督意见203件。成功办理了阜新“2.25”系列虚假诉讼案件等一批在全省有影响力和震慑力的案件,办案数量和案涉金额位居全省前列,案件类型多元化位居全省首位。全市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法院改判率达98%,提出的检察建议被全部采纳。通过办案,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2亿元;移送违法违纪线索20件26人,其中司法人员违法违纪线索11件11人。办理的高某申请监督案,获评最高检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的典型案例;办理的大连某商贸公司、沈阳某机电公司虚假诉讼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例。

贾海洋介绍,下一步,沈阳检察机关将坚持人民至上,紧紧围绕沈阳振兴新突破大局,通过持续重拳整治虚假诉讼“毒瘤”;进一步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协同,形成合力打击虚假诉讼高压态势;强化大数据监督模型在虚假诉讼领域的应用;完善办案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依法能动履职,持续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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