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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一个家庭可同时公积金贷两套房

发布日期:2016/6/3 16:36:27 浏览:332

今年3月,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从优化供给、促进销售、培育主体三个方面提出了22条政策。

昨日,沈阳市房产局对此“22条”做出了政策解读。

记者注意到,居民自住用途的商住公寓可享受居民电价和居民供热价格,高校在校生购新房可享受每平方米200元财政补助。

家庭为单位公积金可同时贷两套

3月25日起,个人购买沈阳新建商品住房或者存量住房的,其缴纳契税超过1的部分,由沈阳市财政部门给予补贴。

职工以家庭为单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同时申请贷款购买两套房。其中一套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另一套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

在主借款人占所购房屋的权属比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主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与其父母或子女互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还贷;主借款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购房时可以申请以其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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