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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公积金贷款推行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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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615:22:59
来源:沈阳日报
编辑:yanglin
摘要:5月4日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商品房(新房)和存量房(二手房)贷款额度相同,即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
5月6日讯,5月4日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商品房(新房)和存量房(二手房)额度相同,即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7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90万元。
据了解,购买商品房,借款人在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下发24个月内准予申请(无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24个月内准予申请)。申请人购买存量房(二手房),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后的六个月内准予申请。
首次购买普通商品房,贷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商品房成交价的80,且不得超过贷款最高额度。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为30年。
无论是购买商品房还是存量房,具体额度计算公式均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缴公积金的工资基数×还贷系数×12个月×贷款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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