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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2017年年沈阳公积金政策:符合这九种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日期:2017/7/28 9:45:58 浏览: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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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年沈阳公积金政策:符合这九种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2)

2017-07-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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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这九种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1.现金购买自住住房1年之内的;2.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7.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1年仍未重新就业的;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沈阳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

职工个人现金购买自住住房2年(以《房屋所有权证》签发日期为准)之内的,可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沈阳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不包括已经领取政府廉租住房补贴的),承租人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3.沈阳公积金还贷提取条件

4.沈阳公积金其他类房屋提取条件

5.沈阳公积金退休等非住房类提取条件

2017年沈阳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沈阳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第五条借款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在沈阳工作的单位职工;

(二)申请前所在单位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三)购房的首期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付贷款能力;

(五)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没有尚未还清数额较大的、影响贷款偿还的债务;

(六)同意经贷款人认可的还款保证方式保证。

沈阳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九条借款人应当向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审批书,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件,有配偶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件及婚姻证明,未婚或无配偶的提供未婚或无配偶证明;

(二)房屋买卖合同。

管理中心对材料齐全的借款申请应当予以受理。

第十条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照受理时间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十一条借款人贷款申请批准后,当事人各方应订立公积金借款合同和还款保证合同。

第十二条公积金借款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委托人、受委托银行的名称和住所;

(三)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

(四)贷款资金的支付时间;

(五)贷款偿还方式、每月还款额的计算方法;

(六)担保方式和担保范围;

(七)违约责任;

(八)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沈阳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如下:

第六条每项公积金贷款金额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不得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二)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的占收入还款比例(系数)×12个月×贷款年限;

(三)不得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贷款的最高限额、规定比例及计算贷款的系数由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

第七条购买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贷款的最长期限为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限。

购买产权转让住房贷款的最长期限为2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限。

按有关文件规定,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已满可以延长工作年限的,依照有关文件执行。

第八条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批准的利率标准执行。

公积金借款合同的示范文本由管理中心制定。

第十三条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以转账支付的方式将贷款资金支付给房屋出售人。按规定需要支付现金的,由管理中心通知受委托银行按规定支付。

第十四条住房公积金贷款采取按月本息等额或按月本金等额的偿还方式,借款人可任选其一,具体执行由管理中心确定。

借款人偿还贷款,可委托银行从本人的还款账户中按期扣收,也可直接到受委托银行用现金偿还。

借款人未按规定偿还贷款的,应当计收罚息,罚则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经管理中心同意,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全部或者部分贷款本息。

提前偿还全部贷款的,提前偿还的贷款余额,受委托银行不再计收贷款利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已收取的贷款利息也不退还。

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受委托银行、管理中心与借款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借款合同,由受委托银行根据还款当日同档次利率及本金余额重新计算出每月新的还款额。

第十六条借款人在履行借款合同的还款义务期间,需要延长还款年限的,应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和借款人三方签订延长贷款期限的补充合同。贷款期限的延长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限和贷款的最长期限。

第十七条借款人在还款期内,其抵押住房及债务需要转让给他人(不含配偶,夫妻离异、丧偶等需要转让的除外)的,应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办理转让手续。

第十八条借款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代管人应当继续履行借款合同,但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遗赠的除外。

沈阳市民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就可以申请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了!这是记者昨天从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的。另外,沈阳市还将个人购买首套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公积金首付由原来的三成减少到两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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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2017年年沈阳公积金政策:符合这九种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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