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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27 7:20:26 浏览:1299

公司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展开。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未用于证券投资,也未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两亿元(包含两亿)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两亿元(包含两亿)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两亿元(包含两亿)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两亿元(包含两亿)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经核查,保荐机构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根据桃李面包《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无异议。

特此公告。

沈阳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66证券简称:桃李面包公告编号:2016-060

沈阳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沈阳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66证券简称:桃李面包公告编号:2016-061

沈阳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月1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沈阳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1号沈阳市府恒隆广场办公楼1座4005-4010单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月10日

至2017年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7年1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沈阳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1号沈阳市府恒隆广场办公楼1座4005-4010单元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1号,市府恒隆广场办公楼1座4005-4010单元

联系人:张银安

联系电话:024-22817166

传真:024-23505619

特此公告。

沈阳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沈阳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66证券简称:桃李面包公告编号:2016-062

沈阳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东莞桃李面包有限公司增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增资概述

沈阳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东莞桃李面包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沈阳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东莞桃李面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桃李”)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东莞桃李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至人民币15,000万元,沈阳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占总股本的100。

此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莞桃李面包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吴学群

3、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9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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