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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现全省“三个率先”

发布日期:2018/1/10 9:01:26 浏览:348

来源时间为:2018-01-08

近日,沈阳市人社局发布消息,按照省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现参保、申报缴费、养老金发放三项指标达到100的工作要求,全市所有三方认证的机关事业单位均纳入新制度中,相关任务在2018年元旦前已全面完成。

据市人社局局长徐凤翔介绍,2017年12月15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应认定5404户,已认定5404户,采集入库5404户,在职职工18.1万人,退休人员14.4万人。由社保经办机构完成应缴核定5404户,应缴核定养老保险费3亿元。完成参保单位中4183户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核定。当年12月份,通过社保经办机构实现社会化发放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达到14.4万人,支出养老金6.1亿元。

沈阳市在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三项工作目标的同时,还实现了三个“全省率先”:一是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率先在全省实现全面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金。二是率先做到通过系统核定缴费,通过地税征收和地税传递数据对接。三是率先实现通过系统核定养老金和打印报表,全部由银行社会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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