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12-27
按照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全市广大公务员践行服务宗旨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沈组通字〔2020〕29号)和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开展沈阳市事业单位“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沈人社发〔2020〕93号),各地区、各单位共向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报送了“营商环境优秀窗口”97个,“营商环境优秀岗”265个。
经沈阳市事业单位“营商环境优秀窗口(岗)”评选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沈阳市事业单位“营商环境优秀窗口”70个、“营商环境优秀岗”246个,现将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30日,若对候选名单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或书面材料必需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匿名信及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沈阳市事业单位“营商环境优秀窗口(岗)”评选工作委员会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人才大厦1101室
电话:024—2253904722539048
邮政编码:110013
来源_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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