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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2024版“兴沈英才计划”政策措施重磅发布!五部门权威解读!

发布日期:2024/2/22 19:42:07 浏览:45

来源时间为:2024-02-22

振兴大业,人才为本。沈阳市始终将人才作为振兴发展的第一资源,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为积极适应振兴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们对“兴沈英才计划”进行了优化修订。修订过程重点把握了5条原则,一是坚持与党中央及省、市委最新要求保持一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等关于支持东北人才振兴方面的最新要求,形成政策合力、叠加效应;二是突出政策的竞争优势,面向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等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人才群体,健全完善靶向精准的政策体系,提高政策支持标准;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根据政策执行情况和我市振兴发展实际,对不合时宜的政策调整了支持方向,对执行效果不佳、不适合我市人才队伍实际和用人单位需求的政策进行了优化合并;四是强化政策落地,突出政策的实效性和可落地,细化明确政策适用范围、申领标准、评价指标等内容,推动政策即申即享、免申即享;五是做优服务保障,紧盯人才普遍关注的人才住房、子女入学、就医、配偶安置等关键之事,扩大服务范围、完善服务举措,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服务环境。

修订后形成了此2024版“兴沈英才计划”政策措施,主要包括4个方面24条政策措施。重点内容如下:

一、突出产业发展,精准有效引育高质量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

一是高精尖人才资助。对新引进、新当选的院士等A类人才,给予500万元科研经费、100万元奖励,“一事一议”解决首套购房。对新引进、新当选的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认定为B类人才的,给予260万元科研经费、100万元奖励、15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认定为C类人才的,给予70万元科研经费、50万元奖励、10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既注重支持引进人才,也注重本地人才培养、留住人才,新增对沈阳市自主培养且未享受过高精尖优才等政策资助的院士、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等,按A类、B类、C类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3000元、2000元生活津贴。注重形成政策合力,新增对获得“国家卓越工程师”等荣誉表彰的先进个人,经认定后可享受相应层次人才资助。

二是高精尖科技人才培养。着力破除“四唯”问题,新增对无“国家帽子”人才支持政策,每年评选支持一批B类和C类人才,奖励标准与国家人才计划相应层次人才保持一致。新增对沈阳市驻沈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重点企业等用人主体,采取单列指标、免评直享的方式,给予相应层次人才科研经费、奖励和首套购房补贴。

三是人才贡献奖励。对在我市工作年薪30万元以上的高层次人才、科技型企业中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科技创新骨干人才,依据贡献程度分类分档给予奖励,最长奖励3年。

四是外国专家及团队支持。对纳入外国专家项目的外籍人才,年薪30万元以上的,给予用人单位12万-60万元奖励。每年引进25个左右与沈阳企业开展合作的外国专家团队,按业绩贡献给予团队最高20万元奖励。

五是“带土移植”团队引育支持。对企业与创新团队合作开展技术攻关、破解“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的,按技术合同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企业最高2000万元奖励,给予团队最高500万元奖励。每年引进支持25个左右在沈转化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的人才团队,对创新团队,按照研发投入给予每年5万-50万元补贴,最长补贴3年;对创业团队,在启动阶段,按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启动资金;在发展阶段,按主营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

六是产业人才支持。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的人才需求,编制年度《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按目录引进的人才,分3年给予总计3万-30万元奖励。突出政策直达,新增对产业链的链主企业或重点企业,给予自主奖励名额。

七是青年后备人才支持。对博士、硕士、本科高校毕业生给予16万元、8万元、4万元的综合补贴;注重向重点发展领域倾斜,新增在我市“老字号”和“原字号”产业领域生产一线或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可上浮10。对进入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的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生活补贴,最长发放2年;对我市企业引进或出站留企工作的,给予20万元生活补贴。

八是高技能人才支持。加快培育吸引产业紧缺技能人才,新增每年评选10名左右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兴沈大工匠”,给予10万元奖励。对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双元制”校企合作项目,按培养技能人才规模等指标,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年度内为企业输送50人以上毕业生的职业院校,按最高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奖励。

九是各领域专门人才支持。实施教育、医疗、农业、金融、新闻、体育、文旅等领域的专门人才培养项目,对纳入项目的人才给予最高15万元项目经费、5万元奖励,鼓励人才立足岗位、敬业奉献,为沈阳振兴发展贡献力量、营造氛围。

二、突出创新驱动,把引平台、引机构作为集聚人才的重要载体

一是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对新批准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对新型研发机构,按培养集聚人才等方面成效,给予最高300万元后补助。

二是支持产才融合平台。对在沈建立的院士工作站,按引才用才成效,给予最高连续5年总计300万元奖励。对新设立的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国家级和省级科技服务团、学会来沈开展服务站建设的,给予连续5年每年最高30万元奖励。

三是支持成果转化平台。聚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对创新创业载体支持力度,新增大学科技园建设支持,给予国家级、省级、市级大学科技园最高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新增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在沈建立的科技创业交流平台,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等指标,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四是支持创新型企业孵化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双创载体,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按孵化成效、社会贡献等指标,给予双创载体最高50万元的绩效评价奖励和最高100万元的建设补贴。

五是支持学术活动交流平台。支持企事业单位在沈举办人才学术交流活动,按活动总支出金额的50给予主办单位最高100万元补贴。对“海智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获奖落地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六是支持引才荐才平台。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荐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按人才层次给予中介机构2万-20万元/人奖励;引进“带土移植”人才团队的,按团队层次给予中介机构10万-20万元/个奖励。

三、突出激发人才活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和兼职创新。科研人员可按规定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返岗时按不低于原等级应聘,其中,高层次人才在同一事业单位申请离岗创业的,期限可延长至8年。兼职创新期间可与企业职工同等享有获取报酬、奖金、股权激励的权利。

二是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新增针对不同领域的特殊人才,可由行业主管部门按行业特点制定认定标准。加快推进“沈大长哈呼”和沈阳都市圈区域人才一体化建设,新增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沈阳都市圈城市认定的人才可直接认定为我市相应层次人才,推动实现更大范围的人才互认。试行高层次人才评价举荐制度,经两名及以上A、B类高层次人才举荐,可直接参评高精尖科技人才培养项目。

三是向用人主体授权。赋予驻沈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重点企业等重点单位人才自主认定权(目前已授权单位304家)。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赋予更大的科研自主权,可自主组建团队、自主决定技术路线、自主支配经费。用好人才编制池,周转使用500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用于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四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加强政府类产业基金对种子期、初创期科创企业的金融支持(盛京英才发展创业投资基金6亿元、沈阳天使投资基金20亿元)。完善“人才贷”,对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可获得由金融机构提供的最高500万元信用贷款,并给予后补助贴息。做强“人才投”,对向种子期、初创期项目提供直接融资服务的创业投资机构,按实际货币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五是建立科学的人才使用机制。支持柔性引才,按服务期限兑现奖励政策,每年在沈工作达到2个月、6个月、9个月以上的,分别按照15、50、100兑现。以京沈、苏辽科技合作为重要载体,加快引进科技人才来沈创新创业。

四、优化服务保障,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一是人才住房保障。综合运用政府统建、社会化合作和企业自建等方式筹集人才住房,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三年免租人才公寓。用好“人才驿站”,每天提供500间“人才驿站”保障能力,将来沈求职的外地高校毕业生免费入住“人才驿站”天数由10天延长至15天。

二是人才家属就业就学保障。扩大人才配偶安置服务范围,由原来的ABC类人才拓展到D类,人才配偶原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予以对应安置。高层次人才子女可根据个人意愿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就读。

三是人才医疗服务保障。注重提高服务效能,新增向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绿卡”,持卡可在14家定点医院享受就医和预约转诊“绿色通道”、免费体检等服务。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开展休假疗养。

四是营造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深化人才政策“一网通办”改革,做优做强人才服务数字化平台,通过“盛事通”App实现人才认定、就医服务、大学生补贴等事项直达直办,每年有近10亿元的人才资金能够即申即享。组建服务专班,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站式”、“管家式”服务。扩展服务事项,高层次人才持“人才绿卡”可享受免费游览国有景区等服务,着力打造服务人才的“沈阳品牌”。

奋进新时代,逐梦正当时。今天的沈阳正锚定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及“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产业能级不断提升、发展动能加快释放、项目建设持续升温、城市面貌日新月异、文旅活动热度空前,呈现出向上向好的态势趋势气势,全面振兴其时已至、其势已成、其兴可待!“兴沈英才计划”政策措施的修订完善,将进一步激发和凝聚起各方人才投入沈阳振兴发展的火热事业,也为广大人才提供了施展才华、成就梦想的广阔舞台。热切期盼各方英才与沈阳齐奋斗、共发展,实现人生与城市的双向奔赴、共同成长!沈阳未来,因你而来!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志刚介绍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人社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C(Centre)”才理念为牵引,加强人力资源深度开发利用,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成果和工作亮点。高层次人才加快聚集,全市新增5名院士,44人新获批享受国务院特贴,两人获评国家卓越工程师,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沈留沈16万人,创历史新高,其中博士(1203人)增幅达到88;硕士(2.2万人)增幅69.2。人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第二届“舒心传技”沈阳都市圈职业技能大赛引起广泛反响,“沈阳未来因你而来”人才品牌日益深入人心;人才工作第三方评价日趋向好,在中国城市95后人才吸引力排名中,沈阳较2022年排名上升6位,人才竞争实力显著提升。

今年,市人社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2024版“兴沈英才计划”,聚焦人才“引育留用流”,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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