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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22/3/12 19:11:24 浏览:535

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中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具体事宜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06证券简称:*ST商城公告编号:2022-018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续期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同时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商厦”)申请的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8,36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茂业商厦尚未签署续期借款协议,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结果尽快完成协议签署工作。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沈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向茂业商厦申请人民币1.4亿元借款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茂业商厦的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8,360万元。

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缓解资金需求压力,在上述授权到期后,公司拟向茂业商厦申请借款续期,续期额度为人民币8,360万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借款资金占用费为8。

茂业商厦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马秀敏、张剑渝和崔君平对本次借款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借款的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下转B1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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