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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第一幼儿园劳务派遣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023/4/3 16:12:51 浏览:59

来源时间为:2023-03-22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第一幼儿园劳务派遣服务采购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第一幼儿园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3年03月22日16:39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3月22日至2023年03月29日

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4月06日10: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预算金额¥0.01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帅宏、芦玲玲、刘戎、李馨悦项目联系电话024-31325151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第一幼儿园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东街6-3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沈老师024-31325151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许帅宏、芦玲玲、刘戎、李馨悦024-31325151

项目概况

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第一幼儿园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LH-2023-061-03

项目名称: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第一幼儿园劳务派遣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1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1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劳务派遣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为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2日至2023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0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加盖公章)至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3、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预算金额:100.00元/人/月

最高限价:100.00元/人/月

注:现场领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到达华润大厦B座电梯口处,须电话联系代理机构(024-31325151),本办公大厦电梯需要刷卡。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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