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公司自治诉调模式。锦州市等保险行业协会诉调对接工作采取助推主体公司自治诉调模式。行业协会参与和助推人保财险公司的保险合同纠纷调处模式,即司法、交警、行业、公司共同组成调处中心,以车辆和人员伤害案件为主,调解员由司法局颁发聘书。截至2015年上半年,共调处合同纠纷案件1649件,涉及金额1454.04万元。2015年9月,阳光产险锦州中心支公司开展“人伤案件调解日”工作,调解日当天即成功调解案件7起,协商达成赔付金额26.6万元。
辽宁保险业通过多元化解保险消费纠纷的有效工作格局和机制,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了行业稳定。下一步,将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加强保险消费维权工作,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