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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8/27 6:42:47 浏览:326

沈政办发〔2017〕6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44号)精神,加快推进养殖业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改善农村环境,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以沼气、生物天然气、农用有机肥、农村能源等为主要利用方向,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格局,积极探索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新模式,加大相关设施投入和建设力度,提高处理和利用水平,全面实现畜牧业绿色发展。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利用优先。从生产布局、项目建设、养殖管理等环节入手,加强养殖污染源头预防。在技术模式和管理措施上,以肥料化利用为基础,沼气发电为辅助,将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放在优先位置。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畜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加大重点区域和重点养殖单元的治理改造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实施一批重点示范工程。

——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养殖场(户)环境保护主体作用,努力构建“养殖企业为主、政府扶持为辅,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多方联动,合力推进。充分发挥我市各级政府及农经、环保、财政、发展改革、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二、工作目标

2017年,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取得积极进展。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率达100;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率达75;养殖密集区(村)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取得新进展;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70。

2018年,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率达80;养殖密集区(村)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率达50;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75。

2019年,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率达88;养殖密集区(村)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率达75;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80。

2020年,基本完成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任务。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率达95以上;养殖密集区(村)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率达100;通过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发酵还田、种养结合利用、有机肥生产、生物天然气利用、沼气发电等综合利用模式,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85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相关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工作。按照“谁划定、谁关闭或搬迁”的原则,各区、县(市)政府要组织农经、环保等部门制定所辖禁养区内确需退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确认关闭或搬迁对象,明确关闭或搬迁计划,有力有序组织相关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督查,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确保2017年年底前完成7个养殖场和28个养殖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同时,相关区、县(市)政府要继续做好所辖禁养区监管工作,确保禁养区内养殖场(户)应搬尽搬、应关尽关。(责任单位:市农经委、环保局及相关区、县(市)政府)

二)加快推进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建设。根据实际需要,对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尚无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的,采取养殖场投入为主、政府适当补助、引入环保科技和有机肥加工企业共同参与等方式,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建设。2017年,完成12个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建设;2018-2020年,计划完成96个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各区、县(市)政府要按照工作任务制定2017-2020年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工作方案,积极推动本地区内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利用工作。(责任部门:市农经委、环保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及区、县(市)政府)

三)综合施策推进养殖密集区(村)治理和改造。结合城乡发展实际,动员和引导养殖密集区(村)推行人畜分离,采取组建合作社、代养托养等方式实现统一建场、集中养殖。加快养殖密集区(村)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贮存、处理和利用设施建设,配置收集和运输设备,实行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2017年,重点扶持康平县养殖密集区(村)治理和改造;2018-2020年,每年扶持完成2-3个养殖密集区(村)治理。(责任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及市农经委、环保局、财政局、建委)

四)强化对新建和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监管。新建和改扩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应符合区域畜牧业发展规划,符合畜禽污染防治规划等环境保护要求,符合防疫审核条件,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实行“三同时”制度,即畜禽污染防治设施应与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未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投入生产。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环保部门应予以处罚。2017-2020年,每年扶持新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10个。(责任部门:市农经委、环保局、财政局及相关区、县(市)政府)

五)推进种养结合和绿色养殖业发展示范县创建。引导和支持养殖场(户)将养殖业与种植业有机结合,通过种养业生态循环,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绿色发展。2017-2020年,每年扶持5个种养结合试点项目。积极推进绿色养殖业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2017年,完成法库县创建工作;2018-2019年,推进康平县创建工作;2019-2020年,推进沈北新区创建工作。(责任部门:市农经委、环保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及相关区、县(市)政府)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相关参考资料: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畜禽养殖废弃物、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利用、全国畜禽养殖废弃物、畜禽养殖废弃物指什么、沈阳市政府办公厅、沈阳市办公厅孙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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