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9-04-17
原标题:停车场经营收益将用于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
据了解,依据《沈阳市政府停车资源统筹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沈停车发[2018]1号)的规定,沈阳静态交通公司对政府停车资源进行运营管理,统一接入沈阳市智慧停车平台,停车场经营收益用于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
按照“地上高于地下、日间高于夜间、重点区域高于一般区域、路内高于路外”的收费原则,沈阳市制定出台《沈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沈发改发[2017]130号)、《部分区域实行政府定价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试行)》(沈发改发[2018]105号),对停车需求不同的区域施行差别化收费调控,引导市民合理使用路外停车设施。
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白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