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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鸿高科: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发布日期:2023/6/16 13:08:57 浏览:290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与长鸿高科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5、杭州佶可特真空设备有限公司,是杭州华达喷射真空设备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胡在定,其与长鸿高科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6、浙江中林勘察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商夏明,其与长鸿高科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7、镇江天敏电气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敏,其与长鸿高科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8、宁波富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谢云辉,其与长鸿高科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9、河北亿海管道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建新,其与长鸿高科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10、宁波德龙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尹彪彪,其与长鸿高科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11、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夏崇耀、袁黎雨,其与长鸿高科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12、三联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何祥炎,其与长鸿高科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13、杭州卓祥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楼健军,其与长鸿高科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三)结合公司采购情况、营业成本变动、结算方式等,说明2022年和2023年一季度应付票据均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

公司是否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主要与公司现金富余程度以及供应商是否接受以票据结算采购款相关,与公司采购金额、营业成本无高度相关性。

1、公司2022年末、2021年末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变动比例

宁波长鸿225.00-100.00

长鸿生物1,683.60不适用

合计1,683.60225.00648.27

公司2022年、2021年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2022年度2021年度变动比例

宁波长鸿91,291.3992,121.38-0.90

长鸿生物81,285.3920,375.61298.93

合计172,576.78112,496.9953.41

公司2022年、2021年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2022年度2021年度变动比例

宁波长鸿116,137.61134,663.89-13.76

长鸿生物81,951.101,227.936573.92

合计198,088.71135,891.8245.77

公司2022年期末应付票据余额为1,683.60万元,2021年期末应付票据余额为225.00万元,增长648.27,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如下:

(1)2022年度子公司长鸿生物全面投产,对原材料采购需求增加所致。2021年度长鸿生物处于生产线建设、试生产阶段,原材料采购主要系试生产投料所需,总体上对原材料的采购需求尚小。2022年度长鸿生物全面投产,对原材料采购需求增加,因此导致采购原材料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2)子公司长鸿生物投产后采购付款政策变更所致。2021年度长鸿生物处于试生产阶段,对原材料需求尚小,对各供应商的原材料也处于试用阶段,与各供应商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尚未确立,原材料的采购政策以货到付款为主;2022年度长鸿生物全面投产,对原材料的需求增加,采购原材料的付款政策主要以款到发货为主。付款政策变更增加公司现金流压力,故长鸿生物2022年度扩大票据结算规模,使用票据结算原材料及工程设备采购款,导致公司应付票据增加。

2、公司2023一季度末、2022年一季度末应付票据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2023年一季度末金额2022年一季度末金额变动比例

宁波长鸿3,080.00不适用

长鸿生物1,210.26不适用

合计4,290.26不适用

2023年一季度、2022年一季度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2023年一季度2022年一季度变动比例

宁波长鸿18,041.6624,038.98-24.95

长鸿生物2,019.6327,257.22-92.59

合计20,061.2951,296.20-60.89

2023年一季度、2022年一季度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2023年一季度2022年一季度变动比例

宁波长鸿22,450.2434,296.78-34.54

长鸿生物7,735.9528,427.19-72.79

合计30,186.1962,723.97-51.87

公司2023年一季度末应付票据余额为4,290.26万元,2022年一季度末应付票据余额为零,2023年一季度末应付票据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如下:

(1)2023年一季度宁波长鸿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筹划现金流,以30的保证金在宁波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导致公司2023年一季度末应付票据余额同比大幅增长。

(2)2022年一季度长鸿生物处于生产起步阶段,同年7-8月公司产能达到最大,8月开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供应商货款,因此2022年一季度末应付票据余额为零,2023年一季度末长鸿生物应付票据余额为2022年度开具的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2023年一季度无新增票据。故2023年一季度末应付票据余额同比大幅增长。

【会计师回复】

(一)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

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公司的应付票据管理制度,了解与应付票据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应付票据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3、获取并检查应付票据备查簿,检查债务合同、采购合同、采购发票等资料,核实公司向银行开具票据是否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复核其应存入银行的承兑保证金,并与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勾稽;

4、获取并检查应付票据备查簿,检查包括承兑银行、出票人、收票人、金额、出票日、到期日等信息,重点关注收票人是否为公司供应商,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5、获取公司企业信用报告,检查其中有关应付票据的信息与明细账合计数、总账数、报表数是否相符;

6、对报告期末应付票据实施函证程序,确认应付票据余额,收到回函均可以确认。应付票据期末审定金额1,683.60万元,发函金额1,683.60万元,均已回函,回函金额占比100.00;

7、检查是否存在逾期未兑付的票据。

(二)会计师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应付票据保证金比例大幅增长主要系长鸿生物信贷等级不如宁波长鸿以及长鸿生物在保证金额度内未全部开具同等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所致;

2、公司本期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均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应付票据的相关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不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3、公司2022年末应付票据同比大幅增长原因主要系2022年度子公司长鸿生物全面投产对原材料采购需求增加以及子公司长鸿生物原材料采购付款政策变更所致,2022年末应付票据同比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4、公司2023年一季度末应付票据同比大幅增长原因主要系2023年一季度宁波长鸿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供应商货款以及子公司长鸿生物从2022年8月才开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业务,2023年一季度末应付票据同比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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