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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鸿高科: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发布日期:2023/6/16 13:08:57 浏览:291

.4463,575.71-7.87

长鸿生物71,530.761,546.644524.91

合计130,100.2065,122.3599.78

3、公司主营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产生单位产品名称2022年度营业收入2021年度营业收入变动比例

宁波长鸿TPES138,321.51139,999.33-1.20

长鸿生物PBT73,283.911,041.196938.48

PBAT1,882.97

四氢呋喃21,453.89120.8017659.84

合计234,942.28141,161.3266.44

公司2022年度、2021年度前五大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营业收入产生单位产品名称营业收入金额结算模式

1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长鸿、长鸿生物TPES、PBT35,036.15承兑汇票

2浙江广润能源有限公司长鸿生物PBT、PBAT23,288.77承兑汇票、电汇

3宁波英创塑胶有限公司宁波长鸿TPES17,903.42承兑汇票

4太仓市威豪化纤有限公司长鸿生物PBT11,120.62承兑汇票、电汇

5沈阳三维化工有限公司长鸿生物PBAT、THF10,337.14承兑汇票、电汇

合计97,686.10

2021年度

序号客户名称营业收入产生单位产品名称营业收入金额结算模式

1宁波烟焱贸易有限公司宁波长鸿TPES28,319.86承兑汇票、电汇

2厦门海澳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宁波长鸿TPES22,358.07承兑汇票、电汇

3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长鸿TPES22,053.93承兑汇票、电汇

4上海煜驰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长鸿丁二烯19,452.61电汇

5宁波瑞林盛祥贸易有限公司宁波长鸿TPES14,069.78承兑汇票、电汇

合计106,254.25

综上,本期应收款项融资余额、期间新增金额大幅增长原因主要系(1)子公司长鸿生物于2022年正式规模生产PBT、PBAT、四氢呋喃产品并销售。2022

年度长鸿生物PBT、PBAT、四氢呋喃销售收入为96,620.77万元,2021年度销售收入为1,161.99万元,增长8215.11,因生产经营需要收取了客户一定量的银行承兑汇票,2022年长鸿生物收到客户银行承兑汇票金额71,530.76万

元,2021年收到客户银行承兑汇票金额1,546.64万元,增长4524.91。银行承兑汇票具有信用好、风险小、可贴现、可转让、灵活性强等特点,公司收取银行承兑汇票不会增加信用风险。(2)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根据现金流量管理的需求用于背书转让、贴现或到期托收,2022年年末公司未到期或未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较2021年年末金额大所致,增长具有合理性。

(三)公司本期新增银行承兑汇票是否存在开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关联方的情况。

2022年新增银行承兑汇票开票人为公司关联方明细如下:

出票人金额(万元)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2,274.00

合计2,274.00

公司2022年收到的出票人为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系公司正常开展销售业务,客户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销售货款产生。除关联方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外,不存在其他出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关联方的情况。

【会计师回复】

(一)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

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公司的应收款项融资管理制度,了解与应收款项融资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公司应收票据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3、获取公司应收票据备查簿,核对票据种类、承兑人、票据号、出票人、前手、汇票金额、出票日期、到期日、背书转让单位等信息,重点核查出票人或前手是否为公司客户、背书转让单位是否为公司供应商;

4、对于大额票据,结合销售审计程序,取得相应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和出库单、验收单等原始交易资料并进行核对,以证实是否存在真实交易;

5、对应收票据增减变动情况进行分析,检查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6、对本期收到的应收票据按客户与上期进行同期比较,分析变动原因;

7、分别对到期托收、背书转让、贴现的应收票据进行检查。对到期托收的票据检查收回金额是否与应收票据登记簿的记录金额相符;对背书转让的票据检查背书转让是否连续;对贴现的应收票据,复核其贴现息计算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8、获取已背书或已贴现未到的应收票据明细表,检查是否完整、准确;

9、监盘库存票据,并与应收票据备查簿的有关内容核对;

10、对2022年度收到的应收票据实施函证程序,确认应收票据本期增加额,收到回函均可以确认。本期收到应收票据130,100.20万元,发函金额为115,055.52万元,发函金额占比88.44,回函金额为113,770.05万元,回函金额占比87.45。

(二)会计师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均系公司开展正常的销售业务,部分客户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结算销售款产生。客户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的联营企业,除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相关客户、出票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相关客户、出票人与公司不存在潜在利益安排。

2、应收款项融资余额、期间新增金额大幅增长主要是子公司长鸿生物于2022年正式规模生产PBT、PBAT、四氢呋喃产品并销售,较多地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以及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根据现金流量管理的需求用于背书转让、贴现或到期托收,2022年年末公司未到期或未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较2021年年末金额大所致,增长具备合理性。

四、问题4.关于应付票据。年报显示,2022年公司期末应付票据为1683万,同比增长648,货币资金中受限资金1500万元为应付票据保证金,二者比例为89。2021年公司期末应付票据为225万元,货币资金中受限资金90万元为应付票据保证金,二者比例为40。2023年一季报显示,应付票据余额增长至4290万元,上年同期余额为0,且2023年一季度营业成本同比下降50。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自身资信、采购付款政策、前期保证金比例等,说明本期应付票据保证金比例大幅提高的原因;(2)公司本期应付票据对应的主要对手方情况、对应金额、交易背景,相关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3)结合公司采购情况、营业成本变动、结算方式等,说明2022年和2023年一季度应付票据均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公司回复】

(一)结合公司自身资信、采购付款政策、前期保证金比例等,说明本期应付票据保证金比例大幅提高的原因;

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对应保证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应付票据余额1,000.00683.60225.00

保证金比例500@

保证金金额500.001,000.00[注]90.00

授信银行名称交通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银行

归属公司名称长鸿生物长鸿生物宁波长鸿

注:2022年度子公司长鸿生物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系由公司定额存单作为质押物,可开具票据总额度为1,000.00万

元,保证金比例为100,保证金为1,0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长鸿生物已开具银行承兑汇票683.60万元。

本期应付票据保证金比例大幅提高的原因如下:

(1)母公司宁波长鸿银行信贷等级高于子公司长鸿生物所致。公司2021

年期末应付票据均系母公司宁波长鸿开具的用于支付材料款的银行承兑汇票,

2022年期末应付票据均系子公司长鸿生物开具的用于支付材料款及工程设备款的银行承兑汇票。宁波长鸿作为上市公司母公司,银行信贷等级高于其子公司长鸿生物,故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所支付的票据保证金比例低于长鸿生物导致公司本期应付票据保证金比例大幅提高。

(2)子公司长鸿生物投产后采购付款政策变更所致。2021年度长鸿生物处于试生产阶段,对原材料需求较小,对各供应商的原材料也处于试用阶段,

与各供应商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尚未确立,原材料采购政策以货到付款为主;

2022年度长鸿生物全面投产,对原材料的需求增加,采购原材料的付款政策主要以款到发货为主。付款政策变更增加公司现金流压力,故长鸿生物2022年度

扩大票据结算规模,使用票据结算原材料及工程设备采购款,导致公司本期应付票据增加及对应的保证金增加。

(3)子公司长鸿生物的保证金金额高于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所致。长鸿生物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由定额存单作为质押物,定额存单金额为1,000.00万元,可开具票据总额度为1,000.00万

元,2022年末长鸿生物实际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683.60万元,保证金高于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从而导致公司本期应付票据保证金比例大幅提高。

综上所述,本期应付票据保证金比例大幅提高主要系长鸿生物信贷等级不如宁波长鸿,长鸿生物本期扩大票据结算规模,以及长鸿生物在保证金额度内未全部开具同等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所致。

(二)公司本期应付票据对应的主要对手方情况、对应金额、交易背景,相关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资金或业务往来;

公司本期应付票据对应的主要对手方情况、对应金额、交易背景如下:

对手方名称金额(万元)交易背景占期末比例

新疆美克顺捷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400.00原材料采购23.76

浙江日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400.00原材料采购23.76

杭州联聚化学有限公司200.00原材料采购11.88

浙江省岩土基础有限公司111.30工程设备采购6.61

杭州佶可特真空设备有限公司102.78工程设备采购6.10

浙江中林勘察研究股份有限公司102.02勘察设计服务采购6.06

镇江天敏电气有限公司46.62工程设备采购2.77

宁波富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7.80工程设备采购2.25

河北亿海管道集团有限公司34.00工程设备采购2.02

宁波德龙工业科技有限公司33.08工程设备采购1.96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9.29工程设备采购1.74

三联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2.61工程设备采购1.34

杭州卓祥科技有限公司20.80工程设备采购1.24

合计:1,540.3091.49

公司本期应付票据对应的主要对手方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单位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注册时间经营地址股权结构主要业务

1新疆美克顺捷供应链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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