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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鸿高科: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发布日期:2023/6/16 13:08:57 浏览:295

334.20不适用

合计107,139.76111,909.63-4.26

母公司宁波长鸿计入营业成本-物流费明细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变动比例

物流费(万元)1,023.101,270.98-19.50

产品送到客户指定地点的运输量(吨)46,336.8359,071.46-21.56

平均物流单价(元/吨)220.80215.162.62

公司产品的销量与计入销售费用的仓储及物流费无高度相关性。公司销售产品只有在公司将产品送到客户指定地点时才产生物流费,在客户自提的销售模式下,公司不承担物流费。公司将产品送到至客户指定地点发生的物流费计入营业成本。由上表可知,记入营业成本的物流费随着送到至客户指定地点的产品运输量的下降而下降。

综上所述,公司销售费用中的仓储及物流费主要核算公司产品从本仓至外地仓的物流费、仓储及装卸费,销售费用中的仓储及物流费变动与营业收入、存货变动无高度相关性,2022年度仓储及物流费较2021年度下降主要系母公司宁波长鸿于2022年度改变销售策略,撤销华南、华北销售事业部,撤销部分中转仓,停止租赁因临时租赁导致费用较高的仓库所致。

【会计师回复】

(一)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

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与销售费用中仓储及物流费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销售费用-仓储及物流费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核对是否相符;

3、获取公司仓储及物流费台账,并与公司账面金额进行核对,以确认相关仓储及物流费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4、对计入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中的仓储及物流费进行分析,分析其构成,计算分析单位仓储及装卸费、单位运费及营业成本中的仓储及物流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并与上一年度进行比较,判断变动的合理性;

5、检查仓储及物流费相关合同、发票、结算单据及会计处理等,以判断销售费用发生是否真实、核算是否准确;

6、执行销售费用截止性测试,判断相关仓储及物流费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

7、询问公司相关负责人,了解2022年度销售费用中的仓储及物流费下降的原因。

(二)会计师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计入销售费用中的仓储及物流费主要核算公司产品从本仓至外地仓的物流费、仓储及装卸费,销售费用中的仓储及物流费变动与营业收入、存货变动无高度相关性,本期仓储及物流费下降主要系公司撤销华南、华北销售事业部,撤销部分中转仓,停止租赁因临时租赁导致费用较高的仓库所致,下降具有合理性。

二、问题2.关于客户及应收账款。年报显示,公司2022年应收账款为3.36亿元,相较2022年三季报的7.52亿元大幅下降,而2023年一季度显示,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5.21亿元,再次大幅上升。2022年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客户欠款合计2.77亿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为73.99。其中,诸暨市建翔纺织品有限公司欠款2203万元,盐城泽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欠款2874万元。公开资料显示,诸暨市建翔纺织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万,参保人数2人。盐城泽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参保人数11人。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客户性质(是否为经销商、新增客户等)、对应销售额、相关销售额与客户规模是否匹配、客户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2)结合对前述客户的销售情况,客户资产、信用、业务情况以及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上述欠款是否存在重大回款风险,相关坏账计提是否充分;(3)结合市场环境、信用政策、销售模式、可比公司等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先降后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季节性波动是否属于行业惯例。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公司回复】

(一)上述客户性质(是否为经销商、新增客户等)、对应销售额、相关销售额与客户规模是否匹配、客户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

1、上述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类别2022年度销售额

1诸暨市建翔纺织品有限公司[注1]PBT7,370.52

2盐城泽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注2]PBT6,223.87

合计13,594.39

注1:以下简称“诸暨建翔纺织”;

注2:以下简称“盐城泽梦纺织”。

2022年,随着子公司长鸿生物投产销售,诸暨建翔纺织、盐城泽梦纺织均为2022年度新增的长鸿生物客户,销售产品为PBT系列产品。

2、上述客户性质、基本情况及客户规模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简称客户性质注册资本(万元)注册时间经营地址股权结构主要业务

1诸暨建翔纺织终端客户;长鸿生物2022年度新增客户80.002018-01-24浙江省诸暨市暨南街道外陈村大文山788号潘建萍,100。织造加工销售:化纤原料、新型纤维。

2盐城泽梦纺织终端客户;长鸿生物2022年度新增客户500.002021-03-18射阳县新坍镇亿阳工业园区陆国强,70;陆心妍,30。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服装辅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棉、麻销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

经了解,诸暨建翔纺织是浙江最大的PBT纺丝制造厂,主要工艺流程是把PBT切片后用于熔化拉丝生产纺丝,目前月产能在1200到1500吨,2023年其通过法院拍卖取得新的厂房,计划扩大产能。诸暨建翔纺织具备完整的从纺丝到包装的全套设备,其PBT纺丝设备高度自动化,技术人员一人可以管理多台设备,2022年度实际在职人员20人左右,其中参保人数为8人,其余不在诸暨建翔纺织缴纳社保。诸暨建翔纺织2022年度营业收入7,277.00万元,其向长鸿生物的采购额接近销售额主要系市场环境不佳,放缓销售所致。诸暨建翔纺织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

盐城泽梦纺织主要生产POY、DTY等纺丝,2022年度营业收入6,762.00万元。盐城泽梦纺织实际在职人员52人左右,其中参保人数为33人,其余不在盐城泽梦纺织缴纳社保。盐城泽梦纺织实际控制人陆国强控制的另一家企业太仓市宏亿化纤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27日成立,与盐城泽梦纺织处于同一行业,注册资本1,600.00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15,341.00万元,两家公司主要生产纺丝,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头部地位。因企业规模扩大,盐城泽梦纺织系陆国强在苏北地区新成立的公司,2022年盐城泽梦纺织新设备投产,其运行调试阶段需要产品质量稳定的原材料,另外加之两家公司生产需要,2022年度向公司采购6,223.87万元的PBT。盐城泽梦纺织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

综上所述,公司对诸暨建翔纺织、盐城泽梦纺织的销售额与客户规模相匹配,诸暨建翔纺织、盐城泽梦纺织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

(二)结合对前述客户的销售情况,客户资产、信用、业务情况以及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上述欠款是否存在重大回款风险,相关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1、上述客户信用政策如下:

序号客户简称2022年度信用政策

1诸暨建翔纺织6000万,信用期6个月

2盐城泽梦纺织3000万,信用期6个月

2、上述客户资产及业务情况如下:

诸暨建翔纺织主要生产POY等纺丝,2022年度营业收入7,277.00万元。盐城泽梦纺织主要生产POY、DTY等纺丝,2022年度营业收入6,762.00万元。

3、上述客户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诸暨建翔纺织、盐城泽梦纺织2,203.27万元、2,874.57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已收到回款2,203.27万元、2,874.57万元,回款率均为100。

综上所述,截止目前公司应收诸暨建翔纺织、盐城泽梦纺织的款项期后均已回款,不存在回款风险。报告期末公司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三)结合市场环境、信用政策、销售模式、可比公司等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先降后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季节性波动是否属于行业惯例。

2023年第一季度末应收账款较2022年度末增加1.85亿元,主要系母公司宁波长鸿应收账款增加1.59亿元所致。

1、2022年第四季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的整体及行业市场环境情况如下: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2年四季度,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5.70,比上年同期下降1.7个百分点,比上季度回升0.1个百分点;2023年一季度,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4.30,比上年同期下降1.5个百分点,比上季度下降1.4个百分点。

母公司所处热塑性弹性体行业情况:2023年第一季度产品价格与主要原材料价格之间的差异,较2022年第四季度差异缩小,行业利润被进一步压缩。2023年第一季度产品的市场均价与2022年第四季度相当,但是占产品主要原材料约70的丁二烯的市场均价涨幅较大,2023年第一季度的丁二烯市场均价为9,085.25元,2022年第四季度的丁二烯市场均价为7,111.29元,上涨27.76,具体数据如下:

单位:元/吨

名称2022年第四季度挂牌均价2023年第一季度挂牌均价变动比例

原材料苯乙烯8,320.168,489.342.03

丁二烯7,111.299,085.2527.76

橡胶增塑剂N40069,231.008,383.00-9.19

产品SBS(791-H)12,566.5312,720.491.23

由于2023年第一季度市场环境持续低迷,下游客户盈利情况不稳定且营运资金压力日益加强,因此造成2023年第一季度末下游客户的回款情况不及2022年末,销售回款速度有所下降,进而导致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末应收账款较2022年末上升较多。

2、2022年末和2023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的信用政策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第一季度末应收账款余额信用政策

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14,217.13信用额度15,000万元,信用期4个月

宁波英创塑胶有限公司5,787.52信用额度15,000万元,信用期4个月

太仓市威豪化纤有限公司3,113.84信用额度4,500万元,信用期6个月

浙江银基石化有限公司2,800.00信用额度3,000万元,信用期4个月

南京国路沥青有限公司2,760.00信用额度3,000万元,信用期4个月

合计28,678.49

2022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信用政策

宁波市鄞州搏特聚合物新材料有限公司13,730.96信用额度15,000万元,信用期4个月

太仓市威豪化纤有限公司4,739.46信用额度6,000万元,信用期6个月

宁波英创塑胶有限公司4,234.09信用额度15,000万元,信用期4个月

盐城泽梦纺织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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