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采用支票及电汇的结算方式。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产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因公司经营业务所需。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对该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康宝华先生、王昊先生、闫凌宇先生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89证券简称:远大智能公告编号:2022-003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2月1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5日以专人送达、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杨建刚、监事王剑峰、职工代表监事李佳新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建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监事杨建刚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原则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康宝华、王昊、闫凌宇回避表决。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