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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科学技术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沈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9 5:08:25 浏览:646

>企业研发投入引导计划项目、科技成果与专利技术转化专项项目按照“宣传发动、自愿申报、分类择优、定额奖补、统筹使用、报告成果”的规则进行管理。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项目按照“需求导向、自愿申报、竞争选择、前期引导、事后验收、事后补助、统筹使用”的规则进行管理。

产业发展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重点科技研发计划中的人口与健康、软科学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按照“开放申报、竞争选择、定额补助、预算使用、事后验收”的规则进行管理。

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项目按照市场化的规则进行管理。

按照法人负责制的原则,项目补助(资助)资金由项目承担单位按本单位财务制度自主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依据财务法律法规进行诚信管理。

三)完善科技管理信息平台

按照“智慧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建立开放统一的科技创新管理网络平台,对科技计划的需求征集、指南发布、项目申报、项目立项、资金安排、监督检查、结题验收、科技报告等全过程进行智能化、便捷化、开放式管理,主动向社会公开非涉密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沈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相关参考资料:
沈阳市事业单位改革、沈阳市、沈阳市大东区政府、沈阳市大东区要闻、沈阳市大东区、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沈阳市皇姑区、沈阳市和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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