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落实责任义务,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网络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在第34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辽宁省工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向广大电商经营者发出倡议,希望网络经营者杜绝网络诈骗、侵权、不正当竞争、虚假广告、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妥善处理消费纠纷,不推诿、不敷衍、不扯皮、不拖延,勇于承担责任和化解矛盾;杜绝在合同格式条款中排除或限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减轻或免除经营者的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合理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好7日无理由退货。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张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