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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医保:辽宁省内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保留参保地待遇

发布日期:2021/7/23 12:06:39 浏览:247

来源时间为:2021-7-1

沈阳市医保:辽宁省内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保留参保地待遇】沈阳市医疗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相关工作的通知,省内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保留参保地待遇。此外,异地转诊人员职工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不变,报销比例调整为75。该通知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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