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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市“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沈政办发〔2011〕85号)

发布日期:2020/6/27 9:37:49 浏览:1097

,乃至全国设计名家的全方位对接和深度合作,使陶瓷艺术和现代艺术达到完美结合,确保出精品、出效益。

重点开发陶瓷礼品、艺术品和收藏品。沈阳(法库)陶瓷文化产业园依托沈阳哈哈尼创意有限公司已有“景德”、“环球”、“御牌”、“哈哈尼”、“美人醉”、“景德宝蓝瓷”等商标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引导其致力于对本地原材料的开发、试制,力争研制出适合北方制瓷人的各种原料和配方,在此基础上,大力开发陶瓷礼品、艺术品和收藏品生产,并协助其进一步拓展销售渠道,形成新的产业链,打造出新的品牌,力争成为瑞典“宜家”(IKEA)和德国“麦德龙”(METRO)的全球供应商。

(3)沈阳“123”文化创意产业园。位于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23号,规划面积5万平方米。沈阳“123”文化创意产业园采用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企业主导的规范化市场运作模式,以“科学”加“艺术”、“技术”加“创意”为园区发展的总战略,秉持“数字沈阳、艺术东北”的服务宗旨,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艺术品创作产业基地和沈阳(国家)数字艺术创意产业基地。

建设重点:

发展数字艺术产业。通过建设艺术品原创工作区、设计创意工作区、会展交流中心、学院创作实训基地、综合服务中心五个功能区,重点发展创意设计、艺术品原创、游戏动漫、影视制作,打造数字艺术产业集群,实现“文化 智力 科技”三者深度结合。

完善综合服务平台。继续完善数字艺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以支持动画片制作过程所有必备的高端项目,同时还可为新媒体展示系统、技术培训及艺术品展示空间提供服务,使领先的技术资源在产业内实现共享,缩短产品的开发周期,降低企业的开发成本与风险。继续完善网络游戏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实现为200家以上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功能。继续完善衍生品开发及交易平台,积极建立与国内外知名创意机构、全国知名展会和地区性专题展会之间的合作关系,将沈阳“123”文化创意产业园打造成为面向东北亚最大的原创艺术品交易和博览中心。

(4)沈阳(大东)汽车文化产业园。位于沈阳汽车城整车核心区的北部中心区域,北至三环、南至劳动路、西至望花北街、东临棋盘山风景区,占地10平方公里。在规划建设中,通过建设汽车主题公园、汽车会展博览中心、汽车创意产业园等设施和配套区域,打造以汽车文化主题公园为核心,集汽车运动、汽车博览、汽车教育、汽车研发、汽车体验、休闲娱乐、旅游观光于一体的汽车文化综合服务体,使沈阳(大东)汽车文化产业园成为东北地区颇具产业特色的生态文化区、汽车城的中心地标。

建设重点:

加快建设汽车文化设施。汽车文化主题公园建设要做到与汽车赛道、汽车贸易区和创意产业园有机结合;汽车会展博览中心建设要确保满足汽车会展、接纳各类大型展览及接待会务活动需求;汽车创意产业园要通过建设汽车电子城、软件园、数码动漫城、创意文化孵化器、科技大厦、环保产业园,引入动漫、广告、设计、音乐艺术等行业企业进驻,完成相关制作设计。

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在利用区域内天然水系环境、改造提升原有防护林功能的同时,优化建设周边配套设施,包括旅游商业中心、现代化停车场、影视中心等,使汽车文化主题公园成为天然展厅、赛车的观众区、贸易区的后花园、创意产业园的展示区。

(五)五大交易市场。

从提升文化商贸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的创新能力入手,创新商贸业态功能。通过积极推进辽宁·沈阳文化知识产权交易所股份制改造,加快文化与资本的对接,以资本为引擎,创新商贸业态经营方式和交易手段。以拓展经营范围、层次、国际化为导向,将沈阳打造成为市场要素活跃、产业要素齐全、文化特色显著、创新氛围浓郁和功能凸显的东北地区文化物流中心。

1.书刊批发市场。加快中国·沈阳书刊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扩大经营面积,改善经营环境,建立信息化系统和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立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全面提升软硬件设施功能。把中国·沈阳书刊批发市场建设成东北最大、国内一流的书刊批发市场,使书刊批发市场的辐射作用更加凸显,经营范围得以拓展,经营规模明显扩大,在服务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2.电子产品市场。位于三好街地段,通过布局提升与功能拓展,规划发展成为科技信息的集散地、高新技术及产品的贸易中心、东北地区的“硅谷”。进一步提升三好街地段作为科技中心的区位优势,激发创意活力,与科技传媒创意中心进行有机融合。对三好街包括信息产业大厦、赛博广场、百脑汇、新业电脑城和奉天硅谷等几个电子大楼进行规范管理,提升销售商的整体水平。对销售网络进行整合,鼓励完善三好街电子产品市场科技信息产业的开发利用,促进三好街电子产品市场对外业务辐射和科技信息资源交流与共享,促进交易供需双方结合。制定《三好街电子产品市场管理条例》,建设三好街电子产品市场信息中心互联网站,逐步建成三好街电子产品市场内计算机信息流通的局域网,以及与各地、市信息交流的广域网。

3.古玩艺术市场。在“故宫方城”盛京古玩市场的基础上进行软件和硬件的提升与改造,规划打造立足东北地区的古玩艺术市场。积极扶持古玩、故宫艺术品仿制、创造业的发展,鼓励兴办艺术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当代古玩艺术品市场。支持在三好街、鲁园、“故宫方城”地区等街区设立艺术品销售展示分销区,积极支持古玩艺术品生产、销售和出口。支持通过参与中国古玩艺术品交易博览会等,进行古玩艺术品的外销服务,支持行业组织或企业定期举办文物艺术品展示和艺术品鉴沙龙活动。鼓励相关的行业协会制订“行规”。如画廊业、拍卖业、古玩业、艺博会等,规范行业的运作模式,加强营销和税收管理。争取到2015年将我市建设成东北地区古玩艺术品交易中心,实现古玩艺术品交易额大幅度增长。

4.文化用品市场。在沈阳路东至抚近门,西至怀远门,北通天街向北延伸至沈阳路,南至热闹路地段规划建设面向沈阳经济区的文具、玩具、礼品和办公用品主题消费市场。积极引进世界或国内著名文化用品代理销售商和专业文化用品经营企业及相关企业。规划建设、整合一批现存的文具、玩具和设计产品(包括家居设计、室内设计和装饰设计等)零散经营商,推出一批适应市场需求的文化消费产品。促进文化艺术用品销售与家居装饰、文博旅游、动漫形象设计(如与玩具、文具和装饰品等)的合作开发,开拓艺术品主题精品消费市场。引入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的文化消费品代理商,重点开展符合市场发展需求和居民文化消费需求的文化消费品经营业务。

5.文化人才市场。以沈阳市人才市场为中心点,各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为连接点,规划建设立足沈阳、面向辽宁、辐射东北地区的文化人才中介平台。支持建立以沈阳为核心、辐射东北地区的“文化产业人才库”,并建立各区、县(市)联络站,由各区、县(市)联络站收集本区、县(市)文化企业对人才和技术的需求,进行人才推荐。积极利用辽宁省人力资源管理调配中心和辽宁就业网等平台,推进以现代传媒技术为手段的人才市场配套设施建设,建立以文化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文化人才信息储备和发掘、利用工程。通过沈阳海外人才交流协会和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沈阳分中心等机构,建立以文化人才市场为出口的文化产业人才培训基地,通过与省内、国内知名高校联合培养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文化产业组织领导体系。

⒈构建文化产业领导管理体系。以成立沈阳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为契机,设立办公室,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全面协调,市发展改革委、财政、规划国土、统计、国税、地税、工商、文广、体育、旅游等部门参加,对全市文化产业工作进行整体统筹协调,避免多头管理、重复审批。

⒉完善文化产业促进体系。积极筹建沈阳文化产业促进中心。建立工作责任制,把文化建设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同时各区、县(市)设立对接机构,使文化产业发展的部署工作落到实处。

⒊构建文化产业市场引导体系。按“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运行机制,发挥政府在推进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出台政策、营造环境、搭建平台和服务保障的职能。政府负责制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从战略方向和产业导向等方面对文化产业发展实行针对性指导,通过建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进行产业支持与扶持。

(二)建立文化产业政策支撑体系。

⒈落实文化经济、文化产业相关政策。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第22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刘云山同志在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辽宁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纲要》,以及《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精神,加大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力度,逐步形成文化产业多元化发展格局。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以确保我市“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规划如期完成。

⒉完善和出台具有针对性的优惠鼓励政策。规划出台主要针对基地(园区)建设、投资者的土地政策和文化企事业单位改制涉及到的土地房产优惠政策。规划出台有利于文化创意及相关企业的财税政策,运用税收、贷款、价格等经济手段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落实社会力量对公益性文化事业捐赠所得税扣除政策。

⒊加强文化产业立法建设。研究制定《沈阳文化产业促进条例》,通过法定程序逐步将文化产业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开展文化法制宣传,保护知识产权。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保障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建立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

⒈营造鼓励文化产业投融资环境。大力开展文化产业项目招商活动,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我市文化产业的投资、经营、销售和管理。支持文化艺术产品和服务出口业务,运用审批准入手段引导项目在准入资格、经营模式、经营范围、融资、税费等方面实施配套优惠政策。

⒉逐步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管理体制。建立高效的政府、企业、金融及中介机构之间的投融资关系,落实和完善《沈阳市非公有资本投资文化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及海外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通过做大做优文化企业贷款担保资金,建立文化创意产业无形资产评价机制,实现无形资产的有效质押,以及为重点企业与项目提供文化产业专项贷款绿色通道等。

⒊建设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功能平台。通过辽宁·沈阳文化知识产权交易所等组织的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在债权融资、私募融资、上市融资、增资扩股、并购重组等方面提供服务。通过研讨会、洽谈会、推介会、博览会等多种方式,积极拓展市场营销渠道,推动社会资本流向文化产业。通过联合、兼并、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培育一批以资本为纽带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选择重点企业进行上市培训,支持具备条件的文化企业适时上市融资。

(四)建立文化产业人才体系。

⒈支持建设文化产业人才中介平台。推进一系列人才机制和人才中介机构的建立。建立起包括信息披露、投融资促进、登记托管、资金结算在内的文化企业投融资人才体系。积极支持各类文化经纪人和经纪执业人员开展业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文化产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⒉大力扶持文化产业人才培训工程。支持在沈高校设立与文化产业相关的专业,重点培养文化创意、研发设计、营销管理和经纪人才。支持与北京、上海相关高校及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文化产业方面的人才培训。推进文化产业人才基地建设,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建立一批产学研一体的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基地,为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储备人才。

⒊努力改善吸纳人才的软、硬环境。建立适应文化产业特点的人才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与特殊艺术人才保护政策。制定并落实鼓励来沈创业的优秀创意人才的薪金、租房补贴、购车、购房、子女就学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政策。加大力度引进龙头企业和业内领军人物。积极探索设立文化产业方面各种人才的奖励资金或基金,用于支持和鼓励在文化产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的表彰奖励。

(五)构建文化产业宣传格局与品牌传播机制。

⒈达成宣传共识,形成宣传核心。以推介精品项目、打造品牌活动为着力点,逐步明确沈阳市作为“中国东北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沈阳经济区核心城市”的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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