⒉增强宣传意识,营造宣传氛围。根据“宣传也是生产力”的外宣理念,增强宣传意识。建立“统筹协调、各负其责、有序实施”的形象宣传工作机制。扩大宣传载体范围,夯实宣传群众基础,提高宣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增加形象和品牌宣传的资金投入,安排一定的年度专项资金,用于政府公共宣传,完善宣传服务平台。
⒊建立品牌与传播研究机制。借助专业机构和传媒,专门研究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品牌与传播问题。从我市文化产业品牌建设的实际出发,结合文化产业规划与发展战略,对文化产业品牌的传播主体、受众、媒介、技巧等实施研究,分析和概括文化产业品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品牌发展与传播的战略性建议及可操作性方案。通过建立有效的品牌传播机制,开发网络和其他传播资源,强化文化产业品牌的传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