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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4/7 16:27:09 浏览:158

来源时间为:2023-3-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时办理与本次相关的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中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段落格式、条款编号、标点符号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一一对比。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公司部分制度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相关制度进行了梳理和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修订情况如下:

本次修订的1-11号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13号制度董事会审议后生效。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5228证券简称:神通科技公告编号:2023-024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析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公司编制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经全体监事审阅《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实情况与未来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2年出具了年度审计报告,鉴于其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及公司审计事务的连续性,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结项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1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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