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6-11-29
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T 3日晚刊登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时,网上认购资金由主承销商T 4日划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T 5日划给结算参与人,结算参与人当日划给投资者。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发行费用
本次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五、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8日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相关相似阅读参考资料: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流程、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条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比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定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障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